婚姻法关于婚姻无效什么时间提出才有效?婚姻法关于婚姻无效什么时间提出才有效?

婚姻法关于婚姻无效什么时间提出才有效?



1、婚姻法关于婚姻无效什么时间提出才有效?

无效的婚姻从1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结婚时双方或1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或者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治愈的等情形。   对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1方或双方死亡的,法律对生存1方和双方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也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5条规定:“夫妻1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1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相关知识   宣告婚姻无效需要什么材料:   (1)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3)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难以治愈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该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证明婚前患病,婚后难以治愈的相关材料。   同时,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无效婚姻的案件后,如果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会就财产和子女问题1并判决,所以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最好还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书、银行账户、支票等各种财产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意见。



2、婚姻法关于婚姻无效什么时间提出才有效?

无效的婚姻从1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结婚时双方或1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或者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治愈的等情形。   对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1方或双方死亡的,法律对生存1方和双方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也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5条规定:“夫妻1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1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相关知识   宣告婚姻无效需要什么材料:   (1)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3)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难以治愈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该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证明婚前患病,婚后难以治愈的相关材料。   同时,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无效婚姻的案件后,如果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会就财产和子女问题1并判决,所以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最好还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书、银行账户、支票等各种财产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意见。



3、2022年新的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无效

2022年新的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无效 2022年新的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无效,很多人都会在结婚后,想着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是我们在婚姻中的1些利益上的保障,以下分享2022年新的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无效。 2022年新的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无效1 2022年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

1、婚姻法条例中,针对房子分割,确实有加名无效的相关条例,不过也得分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是婚前1方全钱买房,同时,写的自己的名字,纵使在婚后加上了另1方,离婚时另1半还是不能参加这项财产的分配的。

2、因为,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会被界定为婚前财产。但是如果不是全款,而是贷款买房的话,夫妻有共同还贷的情况,会在离婚时,针对房贷及房子增值部分有1定的赔偿。

3、不过,如果夫妻双方针对财产有共同的约定,比如部分双方共同所有,或者部分个人所有等,并且呈现的是书面形式的约定,那么这个约定对双方而言也都是具有约束力的。 新婚姻法房产

1、新的婚姻法在房子分割方面,是有非常详细的规定的。首先是婚前1方全款买房,房子就算作是婚前财产,另1半不能参与分割。而如果男方全款买房,还只写了女方的名字,能证明是赠予行为的话,离婚时男方不能参与分割。

2、而婚前贷款买房,1般是房子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但如果大家属于婚后再贷款买房,并且,需要两人1起来承担还贷款,那么参考还贷比例,还有房子增值等因素来核算补偿。

3、另外,如果是婚前新人父母出钱买房,并且记在了新人两人的名下,没有明确赠予约定的.话,1般会被视作是对自身子女的赠予。而婚后,新人父母在买房上再有出资行为的话,则这项出资1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两人的赠予。 2022年新的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无效2

1、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理 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名时视作对房屋产权的部分转移,以赠与来办理。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2、婚后房产如何加名 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1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 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综上所述,如果是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那么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如果在婚后想要加名字,那么就属于赠与的方式,这时候房产的产权由双方所有,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办理时可以通过赠与进行房产假名字的'办理。 2022年新的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无效3

1、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 新的婚姻法对于房产加名无效问题做了相关的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况的时候,加名无效:

1、婚前全款买房,只写1方名字: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如果房产是其中1方在婚前全款进行购买的,并且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按“婚前财产”计算。也就是说,即使在婚后加了伴侣的名字,离婚之后,另1方是无法分割房产的。

2、男方全款买房,只写女方名字: 根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女方可以证明房产是男方“赠予”的,那么即使是男方出全款买的房子,在离婚之后,男方也是无权进行房产分割的。

3、婚前贷款买房,只写1方名字: 婚前贷款买房,与全款买房不同,因为贷款买房中涉及到了还贷比例的问题。 (1)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子就归谁。 (2)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话,那么登记名字的人,需要向另1方支付补偿款,包括已还房贷以及房产增值部分。

4、1方父母出资购房,记夫妻双方名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十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1方的除外。

5、1方父母出资购房,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7条规定,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 (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2、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是怎么规定的

1、房产加名的方法 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若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3类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名盖手印。 而另1种是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但这样就都将被视为份额买卖,要收取相应份额的契税及各项税费。 此外,为避免子女夫妻双方为增加名字产生争议,少部分父母也采取了赠与的形式。 按照目前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这类直系亲属将不动产赠与自家儿孙,《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契税和公证费。 其所需公证费用、契税也按照子女的受益额占房屋评估价值的比例来计算。但非直系亲属之间,即便是通过赠与方式,也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契税等,等同于买卖。

2、加名费用 目前夫妻在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暂无征收契税之说,因而夫妻婚后加名仍最为简单也最便宜,整个过程只收取少量手续费,总计在100元左右。 而即使是尚有贷款的房子,也只是在手续上稍多几个步骤,费用相应增加1两百元。当然,仍处还贷阶段的房屋,不同银行可能还会收取1定的相应费用。 而其他如结婚前就要加名字、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名字、子女的房子加上父母名字等等,情况就相对会复杂许多,也会产生1笔不小的费用 以普通住房为例,大致就需要2.5元/平方米的交易税、0.05%的印花税,不满5年的还要额外交5.5%的营业税和1%个调税等等,计税值按市场价格和转让比例计算,显得颇不划算。 再看赠与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就单次交易来看,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确实节省了费用成本,但1旦今后将该获赠的房屋出售时,将面临除缴纳常规的税费以外,需多缴纳20%个人所得税。

3、注意 如果婚前买房,夫妻双方乃至两个家庭应有1个严肃的讨论,以达成共识。 即使不做婚前财产公证,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约定,对于以后可能出现的分割财产事先做好沟通和书面约定(如份额、分割比例、其它协定等),也能有效避免今后产生纠纷。 在改变观念的基础上,保留好购房资金来源及流向证据、对“产权登记”要把好关,冷静考虑婚姻关系和登记名字等利益问题,这些才是我们更多地要去考量的,既是对自己,也是对另1半负责。 其实我们可以从文中发现,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的规定里面,不只要求了加入的条件,并将加入后所要共同承担的责任也做了详细的描述。其程度远比我们在电视剧中看见的要严肃的多。 其实个人觉得,两个人在1起,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其实不重要,毕竟相守才是最终的目的。



4、婚姻法中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那些?

1、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2、谁是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3、法院何时不会判决婚姻无效   结婚时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不1定申请婚姻无效的时候依然存在这些情形。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在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婚姻被认为有效。婚姻法规定的4种婚姻无效的情形有的可能消失,有的不可能消失。比如:重婚的,如果前婚已经解除,自然不在存在重婚的问题,不能宣告婚姻无效;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如果通过亲子关系的否定,证实不存在血缘关系,也不能宣告婚姻无效,但是1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不可能消失或者改变;婚前患有的疾病,如果在向法院申请之时治愈的,也不能判决婚姻无效;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但是申请婚姻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法院也不会判决婚姻无效。   

4、判决婚姻无效后财产的分割   如果婚姻被判决无效,双方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1方所有的财产的除外。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应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3人参加诉讼。   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不同于离婚时财产的范围,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仅指为了共同生活双方或者单方购买的各种财物,包括房屋、家具、衣服等等。而1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权收益等,应当属于1方的财产。   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下,要考虑1方或者双方的合法配偶的合法权益。因为这种情况下,1方出资的1半属于他的合法配偶所有,应当准许合法配偶取回。   

5、判决婚姻无效后子女抚养   即使夫妻婚姻无效,他们的子女也被认为是婚生子女,这是国际通例,也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这种情况下的子女抚养问题参照离婚时子女抚养的规定处理。即《婚姻法》第3十6条的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6、1方或者双方死亡的情况下,申请婚姻无效的时限   为了维护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稳定,在1方或者双方死亡的情况下申请婚姻无效,法律规定了1定的时限,超过这1时限,法院不能判决婚姻无效。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1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1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这种情况下申请婚姻无效,不应超过1年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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