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1999修正),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1999修正)



1、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1999修正)

第1章 总则第1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涉外婚姻的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上海市居民同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婚姻登记和婚姻咨询管理若干规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市居民同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的婚姻管理,以及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与此相关的婚姻咨询活动,适用本办法。第3条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4条 (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禁止任何个人采取欺骗手段或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涉外婚。

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2、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第1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 (适用范围) 中国公民在本市范围内办理结婚、离婚、复婚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同国内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在本市办理婚姻登记的,按照《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第3条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4条 (单位的责任)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外国人跟中国人离婚孩子给谁



3、外国人跟中国人离婚孩子给谁

法律主观:

1、如何与外国人离婚方式之1——登记离婚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1致意见;当事人中1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



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

1、第1条修改为: 为了加强涉外婚姻的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上海市居民同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婚姻登记和婚姻咨询管理若干规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第

2、第3条合并修改为: 本市居民同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的婚姻管理,以及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与此相关的婚姻咨询活动,适用本办法。

3、第6条第1款修改为: 上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是本市涉外婚姻的主管部门。

4、第7条修改为: 本市涉外婚姻咨询机构,是提供涉外婚姻咨询服务的非营利性单位。

5、第十7条第2款修改为: 申请结婚登记的外国人(不含外国。

上海涉外婚姻登记程序 跨国婚姻的利与弊大揭秘



5、上海涉外婚姻登记程序 跨国婚姻的利与弊大揭秘

随着世界各国的友好交流,现在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案例是成千上万了。可是,涉外婚姻登记是令大家最烦心的事情。那么,对于上海新人来说, 上海涉外婚姻 结婚登记程序是怎样的呢?跨国婚姻有哪些利和弊呢?下面就让我给你们讲解有关涉外婚姻的相关知识吧!

1、上海涉外婚姻登记程序:

1、结婚登记申请 上海的新人想要与外国居民结婚,就必须要填写好《结婚登记申请书》。然而,在此之前,你还需要提供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单身证明、护照、没有血缘关系的证明。准备齐全之后大家就可以将它上交到医疗保健部门进行审查。另外,你要准备的材料也许不止这些,最全面的材料准备大家可以咨询律师或是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哦!

2、审查 只要你居住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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