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查对方的婚姻关系是否离婚,在哪里可以查到?找不到结婚档案的婚姻有效吗

想查对方的婚姻关系是否离婚,在哪里可以查到?



1、想查对方的婚姻关系是否离婚,在哪里可以查到?

1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其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但无正当理由不可以查阅别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要为每1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即便对方是诉讼离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4条第4款的规定,离婚判决不在互联网公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4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1的,不在互联网公布:(1)涉及国家秘密的;(2)未成年人犯罪的;(3)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4)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3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第十5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3)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5)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6)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找不到结婚档案的婚姻有效吗



2、找不到结婚档案的婚姻有效吗

是有效的。此外,你们的婚姻关系也可能构成事实婚姻。若是符合事实婚姻,则即便没有结婚证,也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我国虽然有事实婚姻,但是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便被禁止。关于事实婚姻的判断:如果1方与另1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曾今与另1方举办过酒席、婚礼等能够被认定为结婚实质要件的行为,则这段婚姻即使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也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如果1方与另1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与另1方举办过能够认定为结婚实质要件的行为,则在法律上无法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因此,在没有结婚证的前提上,如果1方与另1方离婚,则先需要到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之后方能按照合法婚姻关系进行离婚程序。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如何调取结婚档案

1、如果婚姻双方当事人想要调取结婚档案的,那么可以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民政局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如果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结婚档案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其办理调取结婚档案,当然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1)》 第7条:未依据民法典第1千04十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3条规定处理。

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是否有效



3、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是否有效

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是无效的。1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千05十4条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1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这说明我国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后果,也即未经公权力宣告前,不能作为无效对待。所以,可撤销婚姻撤销前婚姻是有效的。

婚姻登记行政确认内容?



4、婚姻登记行政确认内容?

婚姻登记行政确认内容是1双方户口信息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是否到法定结婚年龄〉,身份证号码等,2有无遗传疾病,3是否是直系和旁系血亲,4是否双方自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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