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的问题,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婚姻法解释三的问题

1、婚姻法解释三的问题

一、你说的“新婚姻法”是指2001年的婚姻法还是指2011年8月13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2001年的婚姻法对财产的基本规定是婚前收入为个人,婚后收入为夫妻共同。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只涉及两种财产问题,一、婚前一方贷款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情况。二、婚后夫妻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对子女赠与房屋的情况。 二、你们还没有拆迁,很显然现在的房子是他结婚前的,自然属于他个人。但是如果遇到拆迁获得新房或者获得补偿款,则新获得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你需要注意,结婚后获得的财产除了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其他的情况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对于以后拆迁买新房的问题,买房子的前只要不是他父母出的,并且新房子登记他名下,你无须担心。当然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建议以后拆迁获得新房子时,登记你们两人的名字。 三、你如何想“睡马路”需要符合几个条件,首先,你无婚前个人财产。其次,结婚后你们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2、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影响公证吗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影响公证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不影响公证,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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