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婚姻介绍服务合同是否适用合同法

继承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



1、继承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

法律分析:不适用,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4百6十4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1千1百1十9条 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婚姻介绍服务合同是否适用合同法



2、婚姻介绍服务合同是否适用合同法

【法律分析】 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属于中介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属于民法典中合同篇的调整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9百6十1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现在签合同适用合同法还是民法典



3、现在签合同适用合同法还是民法典

签订合同根据是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3届全国人大3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根据民法典规定了民法典使用的时间效力的两项基本原则其1“法不溯及既往”,若在民法典实行之前签立的合同,则该合同具有合法性,不适用于民法典,若合同不适用之前的法律,在需要看是否在民法典时间效力若干规定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之前的合同仍具有效力,合同的规定适用民法典,不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合同时的相关司法解释。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1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表示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1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百6十3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是( )。



4、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是( )。

C《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A项中张某和王某的收养合同、B项中的李某和孙某的婚约、D项中的赵某和钱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分别属于收养、婚姻以及其他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不能适用《合同法》,所以C项正确。由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因此很大程度上需要法律进行特别的规制,而《合同法》更强调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因此对于这类协议《合同法》规定对其不予适用。

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否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5、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否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也就是说,合同的范围是很广泛的,也不受文件题目的限制,即使是“某某协议”只要内容是双方之间达成的合意订立的文件,就是《合同法》中的合同。合作协议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1致订立的,当然也是1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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