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财产继承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新婚姻法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在结婚后,很多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要是日后离婚,这部分财产就要进行分割。也正是因为涉及个人利益,人们都十分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那么,新婚姻法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看遗产继承的发生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发生的;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看有无遗嘱,且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或妻1方所有;

3、看夫妻双方有无关于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的归属特殊约定。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8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1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1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2、夫妻双方有约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1方的收入归1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婚前财产 1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1方能举证证明另1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4、只能归1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1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1般情况下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排除1些特殊情形:指定赠与、夫妻约定以及只能归属于1方的特殊财产等。 延伸阅读: 最新婚姻法2017全文 2017年新婚姻法晚婚年龄是多少? 婚姻法司法解释。

新婚姻法财产继承



2、新婚姻法财产继承

新婚姻法财产继承内容: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在我国,新婚姻法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1)析产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1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十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2.债务清偿原则(1)限定清偿原则(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继承法》第3十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4)遗产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继承法》第十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3)遗产的分割1.遗产的分割原则(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遗产分割的方法(1)作价分割价值或实物分割;(2)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以上为新婚姻法财产继承内容。更多相关知识可咨询合肥继承律师。

新婚姻法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3、新婚姻法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1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2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1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1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1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1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2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新婚姻法婚内继承属于共同财产吗?



4、新婚姻法婚内继承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这是很多女孩子心中追求的梦想,结婚对于女孩子来说有特别的意义。女性本身是1个很感性的生物,所以对于结婚来说觉得自己有了归宿,所以非常的期望。但是其实现实生活中,能够将这份想法1直延续到老的却寥寥无几。很多都会因为生活的烦恼选择离婚。那么新婚姻法婚内继承属于共同财产吗?

1、新婚姻法婚内继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内发生继承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婚姻法第十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1)、1方的婚前财产;(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1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1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除外);(3)1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1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1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1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1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1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1方财产为5,另1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1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1方变为5,财产多的1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1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1失 )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1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1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1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1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1般归个人所有。

9、1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1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1方对另1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1半价值的补偿。 (此处立法者显然考虑到了5-2=3的问题)1

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1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1方对另1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1半价值的补偿。1

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1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1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1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1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期限应不仅限于8年)1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1方所有。分得房屋的1方对另1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1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1

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1方所有,另1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1般不超过两年。无房1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1方可给予1次性经济帮助。( 婚姻法第4十2条所称“1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1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1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1

5、离婚时1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1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1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

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 离婚时1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1

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1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1

8、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1

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2

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1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1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2

1、1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1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1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1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1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1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新婚姻法婚内继承属于共同财产吗?原则上,这样的继承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因为双方还在婚姻的存续期间,所以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姻法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夫妻之间因为赠与或者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延伸阅读: 婚姻登记流程是什么,需要带齐哪些资料 新婚姻法房产该如何分配 2018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1。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5、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多数的人对于自己的恋爱都希望最终能够修成正果的,可截然相反的是,很多男女都反而是因为结婚所以才使矛盾不断升级的。夫妻之间根本就不和睦的婚姻关系会直接葬送掉所谓的爱情,但已经没有任何感情的情况下,人们对自己相关权益的争取也就不会考虑那么多了。比如说在财产分割方面,有人关心的1个问题就是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婚前财产是结婚前1方取得的财产。夫妻1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1)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1方所有;第十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第十8条的规定。第2十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2十1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2)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1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1方婚前财产。(3)夫妻1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新婚姻法取消了“1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1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8条规定为夫妻1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1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1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1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1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1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1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1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1方对另1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1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1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1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1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1方所有。分得房屋的1方对另1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1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1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1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1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另1方在结婚以前依法继承的财产只属于个人财产的,继承的财产除非是发生在婚后的,否则婚前继承的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转换为两个人共有的财产的。所以在离婚分割财产的这1方面不包括当事人婚前的财产继承,财产继承在发生的时候有着明确的时间界定,婚前跟婚后是关键的参考因素。因此。 延伸阅读: 2018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 最高法就婚姻法司法解释 2018年新婚姻法全文。

新婚姻法继承财产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6、新婚姻法继承财产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实际上,如果双方是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正常婚姻关系的话,那么在遗产继承方面是享有1定的优先权的。因为我国的新婚姻法对于继承财产的问题也有着相关规定,这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得无故剥夺。关于新婚姻法继承财产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这1问题,也是和大家得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常识。 新婚姻法继承财产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1、《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1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1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2、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1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在新婚姻法当中规定对于财产继承的顺序,第1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说,如果在婚姻关系当中,其中1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去世的话,那么对于其遗留下来的财产,另1方是属于第1顺位继承人的。 延伸阅读: 新婚姻法房产该如何分配 新婚姻法中对夫妻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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