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户口本婚姻状况在哪里改,改户口婚姻状况需要去哪里办理
1、改户口本婚姻状况在哪里改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本来就不是即时更新的,可以不改,婚姻状况以民政局的登记为准,并不是看户口本的。
1、未婚改已婚: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
2、已婚改离异: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
3、离异再改已婚: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再婚的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所以要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要到民政局进行修改。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所需材料:
1、未婚改已婚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婚改未婚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提交民事调解书或已生效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改户口婚姻状况需要去哪里办理
户口本上的未婚信息改成已婚需要携带结婚证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一般当场就能办好。 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 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 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户口本上的内容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有些人的结婚证是在伴侣的户口所在地领的,改户口信息时要去本人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法律依据: 《公安部下发户口登记管理规范》 第六十二条 公民的婚姻、职业、住址、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登记事项,由于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交与申报变更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后,给予变更。
3、更改婚姻状况去哪里改
法律分析:更改婚姻状况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具体流程有:
1、未婚改已婚: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
2、已婚改离异: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
3、离异再改已婚: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再婚的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4、婚姻状况如何变更才能改?
【法律分析】 户口簿婚姻状况变更:
1、由本人或者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死亡证明等)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当事人本人需要到场,若无法出席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相关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则进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则需要准备正确的材料之后再进行更改。
4、一般情况下,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当天就能够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