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离婚后应该如何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新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1、新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婚姻法》第十9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7条、第十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4十1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扩展资料: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1些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中规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1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1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1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1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1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1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十3条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离婚后应该如何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2、离婚后应该如何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离婚后需要承担婚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1方的个人债务,由1方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1千08十9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解决?



3、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解决?

【案例简介】 张某与 孙女士结婚后,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而以个人名义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之后,张某与孙女士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全部债务由张某承担。之后,因张某生意失败,迟迟未能归还李某的欠款,故李某以张某和孙女士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争议焦点】 庭审中,孙女士答辩称,其在与张某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全部债务由张某独自承担,因此,其对此债务不再具有偿还的义务。 【律师分析】 张某的借款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尽管双方在离婚时对债务承担做出了约定,但不影响债权人向夫妻双方请求偿还。

新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4、新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男方享有和承担是什么意思?



5、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男方享有和承担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男方要承担婚姻期间双方的债务和债权。也就是说女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上的责任(负责消费就好)。这和是违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的。如果是双方对婚内财产和婚内债务债权进行约定并执行的话,法院也会支持,但不能损害善意第3方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如果男方不能偿还债务的话,女方不能拿这个东西来作为免责的依据。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6、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需要分情况承担。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认定为1方个人所有的债务,那么就需要其个人来承担,不敢是否离婚另1方都没有偿还的义务。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认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债务,那么不管夫妻是否解除婚姻关系,这个债务都应当由2人共同承担。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1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1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1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1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1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1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1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1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1千06十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1千08十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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