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重点条文解读

婚姻法解释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1、婚姻法解释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重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总体而言,《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在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及其补充规定、三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司法解释内容的汇总的同时,亦有针对新时代新问题的新规定。 一、坚决反对家庭暴力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1条明确规定:“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重点条文解读

2、《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重点条文解读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原《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及散见的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答复等统一归编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然并非简单的汇编,其中有吸收,又有祛除,且有新增,可以说是一个立法过程。为了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更好实施,在实务过程中更具有可操作性,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下简称:《解释一》),与《民法典》一起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纵观该司法解释,可以说是亮点多多,但也不乏遗憾之处,笔者就部分重点条文进行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新的规定并不多,其实大部分内容都是汇集了原婚姻法三部司法解释以及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简称《子女抚养问题司法解释》)这部司法解释里的内容。 例如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本条参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同时作出了一个新规定。细心的人会发现这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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