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重点条文解读,《婚姻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重点条文解读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重点条文解读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原《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及散见的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答复等统1归编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然并非简单的汇编,其中有吸收,又有祛除,且有新增,可以说是1个立法过程。为了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更好实施,在实务过程中更具有可操作性,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下简称:《解释1》),与《民法典》1起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纵观该司法解释,可以说是亮点多多,但也不乏遗憾之处,笔者就部分重点条文进行解读,。

《婚姻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2、《婚姻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概述 从近4届的律考命题看,婚姻法在律考中所占比重很低,年均为1分左右,个别年份甚至1分不考。这1方面与近年来《婚姻法》修正案即将出台的呼声有关,另1方面也是婚姻法本身比较简单所决定的。我们预计,在《婚姻法》修正案出台并列入律考范围之前,婚姻法在律考中的地位不会有大的改变。 从历届婚姻法试题来看,其重点内容也相对较为明显,主要是:

1、 婚姻自主权及其侵权形式;

2、 结婚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

3、 离婚制度;

4、 夫妻财产制;

5、 家庭头等强的配偶权与亲子权。 婚姻法的试题以选择题为主,多与继续法、物权法中的财产共有关系、民通中的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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