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婚姻财产分割律师

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1、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 新的《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居生活前,1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1方向另1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非法同居财产分割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道德意识的变化,非法同居现象比较普遍。非法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1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 1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1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1般共有财产处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综上,关于非法同居法律关系处理应有别于婚姻法,但又不能脱离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财产处理上笔者倾向于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均分为宜。 但本人总结经验,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做个人财产约定。 2:对自己购买的物品留好相关的证据。 3: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物品,最好双方有个相互的纪录。 4:在同居期间各自的父母朋友馈赠的物品最好让馈赠者写上“此物品专门赠给某某”的字样,并保存好。 当然在同居期间最好让财产最大程度的独立,不要让感情冲昏了头脑!不要自己欺骗自己!记住:非法同居终究还是非法同居,永远不能跟合法的婚姻关系相比!



2、婚姻财产分割律师


法律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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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财产分割律师费用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1,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1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离婚律师案件收费起步价的中等价位1般在5000-10000左右,因此,如果律师起步价开价在5000-10000元范围之内,本律师认为都应当算是非常合理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
2、按标的额比例收(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   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009年7月1日实施)具体计算比例如下: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总之,是离婚需要分割的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3、风险代理(按结果收费)   风险代理,简单的说就是交1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1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比例。   这种案件1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1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1方不知道另1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1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1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1定数额的启动资金(1般5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1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1定比例的报酬,1般在15-30%左右。
4、计时收费:   该种收费方式1般适用于非诉讼案件,如协议离婚、起草离婚协议书、参与协议离婚谈判、调解等,上海目前律师代理各类非诉讼案件的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2、虚拟财产能否作为夫妻财产分割
1、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1方进行对价补偿;
2、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   
3、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1方当事人系受骗的,无过错,在宣布该重婚无效时,在财产上也应予以适当的保护。
3、其他规定 (1)1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1方给予1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1方死亡,另1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1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由此可知,可按照自己实际需分割财产情况选择计件、按标的额比例、风险代理还是计时收费。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8十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8十8条 夫妻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1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另1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非法婚姻分手协议书可以公正吗


非法婚姻分手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具体的内容。请把协议书发来,才能准确回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5十2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合同无效:


(1)1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3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十3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5十4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1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5十5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5十6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5十7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5十8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1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十9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3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3人。



4、婚姻法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反悔



1、婚姻法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反悔? 1般是不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如果离婚以后(即颁发离婚证以后),如果发现订立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财产分割协议。
2、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1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1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1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3人,如不能对抗第3人的债权。 (6)离婚时1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1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1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上的规定并取代不了男女双方自愿作出的决定,只是在两个人没有办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才必须要按照法律法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不过,协议离婚后,就算另1半对财产分割的条款反悔了也不能直接强制执行,还是得先起诉,有离婚协议书作为凭证会相对轻松1些。


延伸阅读:


中国婚姻法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新婚姻法对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



5、婚姻中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吗



1、婚姻中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吗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其实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不能说全部都有有效,当然也不能绝对的认为都是无效的。首先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1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3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样可以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而实际约定的内容,当然就包括了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等情况。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要注意,对于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也就是之后1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1方不能直接拿着该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1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1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1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3人,如不能对抗第3人的债权。(6)离婚时1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1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1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综上所述,每个公民对自己的财产都拥有合法处理的权利,而在夫妻关系当中,财产的分配需要由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所以在婚姻关系当中双方在自愿协商的情况下,作出财产分割的协议自愿签字的情况那么就是有效的。


延伸阅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6、新婚姻法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非法同居是对于那些非法的男女关系的1种称呼,违法法律规定的正常行为范围,就将是违法,就将受到法律惩罚。丰都律师下面将为我们带来的知识就是关于新婚姻法中非法同居的相关知识,关于非法同居的财产分配的问题。
1、非法同居的财产分配1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1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1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1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1方给予适当帮助。
2、非法同居罪的相关知识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1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1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因此,上述两种分类可以具体类型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与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只有正常的男女关系对于我们双方才是最好的,所以还望所有的恋爱中的男女都能够对此有所了解,非法同居是法律禁止的,也是对双方的不负责,造成的后果还需要自己承担。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内容,如果您还有需要想找律师咨询,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延伸阅读:如何认定非法同居罪非法同居房产分配问题非法同居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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