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1、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1、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1夫1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1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
2、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宗法制度下的包办和买卖婚姻,婚姻是男女双方家族的事情,婚姻的成立和解除由家长决定。在这种男子为中心的宗亲制度下,夫妻的关系是极不平等的,夫权至上,“夫者倡,妇者随”,女性附属于男性,没有独立的人格。
3、婚姻和家庭是家族伦常关系的载体,所以在其中充满的伦理和道德的约束,而这造就了相对稳定的婚姻关系,女子要从1而终的要求培养了爱情的专1和忠诚的传统,家长制的控制使两性关系归于单纯,扼制了婚姻道德的沦丧。
4、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1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1而终。而男子却可以3妻4妾,皇帝有3宫6院,1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
5、中国古代婚姻经过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1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8字批合吉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1生。扩展资料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存在5大弊端:
1、无自主性,无自主性指的是毫无自主选择权;
2、承嗣性,古代男女双方结为婚姻关系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
3、抑女性,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对于女性的束缚力较强;
4、买卖性,父母把儿女的婚姻当成买卖来做,婚后妻子可任由丈夫买卖
5、繁缛性。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婚前婚时婚后礼节十分繁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第1,中国古代婚姻法的特点是封建的包办强迫婚姻。这是私有制经济基础下人身依附关系在婚姻问题上的必然反映。"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4条极大的绳索".


第2,剥削阶级的1夫多妻制。从几千年的历史上来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私有制社会不可能实行当今的1夫1妻制,这是与剥削阶级的宗法制度和男尊女卑相适应的。古代也讲1夫1妻制,但这仅仅是为了禁止妻妾不分,并非禁止纳妾。对男子来说,具有妻子身份的配偶仅为1人,这也是为了维护宗法制度。


第3,男尊女卑和夫权统治。我国古代封建社会长期实行夫权统治。"男主外,女主内".已婚妇女被禁锢在家庭里,相夫教子,成了变相的家庭奴仆。这不仅摧残了妇女的身心,也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第4,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封建家庭是家长制度的家庭、1家之内,子必从父,弟必从兄,妻必从夫,全家都必须服从家长,即所谓"家事统于1尊",封建孝道是亲子关系的最高准则。"父为子纲"是"3纲"之1,父权和家长权紧密的结合在1起,子女不仅要服从父母而且还要受到其他尊长的支配。父母对子女的权力由父亲集中行使,母则是:"亲而不尊",这些权力包括主婚权、惩戒权等。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都得不到来自法律的保障。宗法家族制度还十分强调男女、嫡庶之别,子和女的家族地位很不平等。庶子、庶母的地位远较嫡子、嫡母低下。父权很大,处在保护权下的子女,对父母有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这样,子女的权益普遍的被漠视。


第5,以"出妻"为主要方式的男子专权离婚。在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下,对离婚的限制是很严格的,离婚权主要属于男子和男家。妇女则处于无权的地位。正如恩格斯所言"1夫1妻制家庭和对偶婚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婚姻关系要坚固得多。这种关系现在已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


以上中国古代的婚姻法的特点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必然产物,它的经济根源是地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小生产经济;它的政治根源是封建国家所实行的宗法统治;它的思想根源是反映封建经济、封建政治要求的封建伦理观。男女、夫妇、亲子、尊卑、长幼、家长和亲属间的种种不平等的关系,无非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和阶级、等级关系在婚姻家庭领域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女子完全的受这4种权力的支配。而婚姻法是以封建的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的,又受着封建4权的联合支配。


第6,中国古代的婚姻法在表现形式上的特点是详于礼而略于法,在奴隶社会中,婚姻关系主要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礼,以及为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来调整的。



3、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1、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1夫1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1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
2、中国古扒腊代的婚姻制度是宗法制度下的包办和买卖婚姻,婚姻是男女双方家族的事情,婚姻的成立和解除由家长决定。在这种男子为中心的宗亲制度下,夫妻的关系是极不平等的,夫权至上,“夫者倡,妇者随”,女性附属于男性,没有独立的人格。
3、婚姻和家庭是家族伦常关系的载体,所以在其中充满的伦理和道德的约束,而这造就了相对稳定的婚姻关系,女慧此陆子要从1而终的要求培养了爱情的专1和忠诚的传统,家长制的控制使两性关系归于单纯,扼制了婚姻道德的沦丧。
4、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1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1而终。而男子却可以3妻4妾,皇帝有3宫6院,1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
5、中国古代婚姻经过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前顷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1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8字批合吉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1生。扩展资料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存在5大弊端:
1、无自主性,无自主性指的是毫无自主选择权;
2、承嗣性,古代男女双方结为婚姻关系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
3、抑女性,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对于女性的束缚力较强;
4、买卖性,父母把儿女的婚姻当成买卖来做,婚后妻子可任由丈夫买卖
5、繁缛性。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婚前婚时婚后礼节十分繁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4、古代和近代婚姻家庭制度有何主要特点?当代婚姻家庭制度呈现出什么样的发展趋势?


(1)古代的婚姻制度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家庭制度遵从传统的男尊女卑


(2)近代婚姻家庭制度有所改变,表现在,废止缠足、和婚姻自由上(1919年婚姻自由才正式兴起)


(3)当代婚姻家庭制度主要表现在男女平等上,家庭逐渐发展为核心家庭。



5、古代各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共同特征是()。


A, B, C, D。



6、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第1,中国古代婚姻法的特点是封建的包办强迫婚姻。这是私有制经济基础下人身依附关系在婚姻问题上的必然反映。"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4条极大的绳索".


第2,剥削阶级的1夫多妻制。从几千年的历史上来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私有制社会不可能实行当今的1夫1妻制,这是与剥削阶级的宗法制度和男尊女卑相适应的。古代也讲1夫1妻制,但这仅仅是为了禁止妻妾不分,并非禁止纳妾。对男子来说,具有妻子身份的配偶仅为1人,这也是为了维护宗法制度。


第3,男尊女卑和夫权统治。我国古代封建社会长期实行夫权统治。"男主外,女主内".已婚妇女被禁锢在家庭里,相夫教子,成了变相的家庭奴仆。这不仅摧残了妇女的身心,也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第4,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封建家庭是家长制度的家庭、1家之内,子必从父,弟必从兄,妻必从夫,全家都必须服从家长,即所谓"家事统于1尊",封建孝道是亲子关系的最高准则。"父为子纲"是"3纲"之1,父权和家长权紧密的结合在1起,子女不仅要服从父母而且还要受到其他尊长的支配。父母对子女的权力由父亲集中行使,母则是:"亲而不尊",这些权力包括主婚权、惩戒权等。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都得不到来自法律的保障。宗法家族制度还十分强调男女、嫡庶之别,子和女的家族地位很不平等。庶子、庶母的地位远较嫡子、嫡母低下。父权很大,处在保护权下的子女,对父母有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这样,子女的权益普遍的被漠视。


第5,以"出妻"为主要方式的男子专权离婚。在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下,对离婚的限制是很严格的,离婚权主要属于男子和男家。妇女则处于无权的地位。正如恩格斯所言"1夫1妻制家庭和对偶婚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婚姻关系要坚固得多。这种关系现在已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


以上中国古代的婚姻法的特点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必然产物,它的经济根源是地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小生产经济;它的政治根源是封建国家所实行的宗法统治;它的思想根源是反映封建经济、封建政治要求的封建伦理观。男女、夫妇、亲子、尊卑、长幼、家长和亲属间的种种不平等的关系,无非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和阶级、等级关系在婚姻家庭领域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女子完全的受这4种权力的支配。而婚姻法是以封建的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的,又受着封建4权的联合支配。


第6,中国古代的婚姻法在表现形式上的特点是详于礼而略于法,在奴隶社会中,婚姻关系主要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礼,以及为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来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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