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1、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1方的婚前财产;1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扩展资料: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6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1的,夫妻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1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1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1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1千09十2条  夫妻1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1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2、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之日止。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此项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1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6)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3、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1方的婚前财产;1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扩展资料: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6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1的,夫妻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1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1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1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1千09十2条  夫妻1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1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还有哪些?



4、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还有哪些?

第十7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8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第十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7条、第十8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5、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1方的婚前财产;1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扩展资料: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6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1的,夫妻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1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1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1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1千09十2条  夫妻1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1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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