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可以帮别人撤销结婚证,离婚证吗?还会有低档案吗,如何撤销离婚证

民政局可以帮别人撤销结婚证,离婚证吗?还会有低档案吗



1、民政局可以帮别人撤销结婚证,离婚证吗?还会有低档案吗

你好 婚姻登记只受理当事人自己提出的受胁迫婚姻,对撤销婚姻留存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的申请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提出。



2、如何撤销离婚证

法律分析:离婚证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可以复婚,复婚之后会收回离婚证。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1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1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1栏签名或按指印。(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千07十7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十日内,任何1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民政局能撤销离婚证吗

对胁迫结婚的,当事人申请撤销结婚证的,民政局可以撤销离婚证。 法律链接:《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1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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