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什么时候通过的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1950年3月1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1950年3月1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关于民事家庭生活的基本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1950年3月17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4月6日开始施行。该法规定了夫妻关系、离婚等相关事项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1950年3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第一部民法典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1950年3月17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1950年3月1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实施的第一部民法规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成果之一。它规定了公民结婚、离婚以及其他与婚姻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原则及具体内容;明确了个人的自主权和社会责任的关系等基本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于1950年3月14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公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1950年3月17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并于同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1950年3月17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并施行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公民结婚、离婚以及家庭关系的规定,保护妇女权益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权利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