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婚姻无效,能与第二段婚姻进行婚姻登记吗?我,女方离异有子女再婚又有一子女前方子女有分担家产的
1、前1段婚姻无效,能与第2段婚姻进行婚姻登记吗?我
我国刑法第258条对“重婚罪”有明确规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在对重婚罪的认定上有1个复杂情况,那就是“事实婚姻”。前1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1个婚姻是登记婚姻,仍有可能形成重婚罪,那就要看你对前1段婚姻(事实婚姻)处理得是否存在争议,如果在子女的抚养和财产权利方面双方都没有争议,好合好散,1般没问题。但是如果对方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方面提出异议,并且针对你的第2次婚姻提出控诉,那你就有可能形成重婚罪。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第1段婚姻应该属于事实婚姻,有小孩这1条就可以证明。虽然你们后来分手,孩子的抚养权归你,但不知道财产权利是否存在争议,只要子女。
2、女方离异有子女再婚又有1子女前方子女有分担家产的
在1些国家,如果1个人在婚姻中有子女,那么他们的财产可能会被分配给这些子女和任何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而不是分配给新的配偶。这些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来确定。 如果女方离异并再婚,而前婚姻中有子女,那么根据某些国家的法律,前方子女可能会有分担家产的权利。但是,在1些情况下,女方可以通过编写遗嘱来规定她的财产将如何分配,包括在她去世后将财产分配给哪些人。 总的来说,在离异并再婚的情况下,任何财产分配都应该遵循当地法律。如果女方想要确保她的财产按照她的意愿进行分配,她可以考虑与1位专业律师咨询,并撰写1份遗嘱来规定她的财产如何分配,以确保她的遗愿得到尊重。
3、为什么父亲再婚又有了孩子后说再和前面婚姻生的女儿
说明再婚的父亲的现妻,很担心跟前妻的孩子来往过多,关系太好,会慢慢有跟前妻复婚的危险。如果这样,他们俩的婚姻就不保了。 以后就别再去再婚父亲的家。想见面,就约个第3方的地方。免得做了他们婚姻危机的冤大头。
4、婚姻法对离婚子女扶养有什么规定?
《婚姻法》对离婚子女扶养有明确的规定。 《婚姻法》 第3十6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3十7条 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
5、离婚后我母亲购买的房子,母亲过世后,没有立遗嘱的
1. 如果你母亲没有留下有效遗嘱:做房子和你母亲前1段婚姻留下的女儿有关,她和你有相同的继承权。 2.房子是你母亲在离婚后、你父亲过世后购买产权,应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母亲去世后,房子全部成为遗产。 3.如果你母亲留下了有效遗嘱:房子应当按你母亲的遗嘱处理。 4.如果你母亲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房子应当由所有第1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5.你母亲的第1顺序继承人包括:你母亲的所有子女(也就是你和你母亲前1段婚姻留下的女儿)、你还在世的外公外婆。 如果你外公外婆已经先于你母亲去世,继承人就只有你们两人。 6.分割房产时,1般是继承人平分,但如果她有条件赡养你母亲却没有赡养,分割遗产时应适当少分。 7.如果你母亲还在世,最好让你母亲立下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