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一方患重病,另一方能结婚吗?配偶得了重病,婚姻是否继续有效?
1、结婚前1方患重病,另1方能结婚吗?
杨先生和女友王女士相爱多年,情比金坚。但杨先生1直有难言之隐就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所以虽然2人感情深厚但1直未能登记结婚,这也是杨先生的1个遗憾未能给王女士1个正式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为保障公民结婚自由和知情权,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患有重大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从禁止结婚情形变为可撤销婚姻情形。对于1方在婚姻登记前已经告知对方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另1方仍愿意与其登记结婚的,法律不禁止。 也就是说只要杨先生在婚前告知王女士自己患有。
2、配偶得了重病,婚姻是否继续有效?
这个事情已经是很明显的摆在那儿了。夫妻双方1方得了重病,那么当然另1方要尽心的帮助治疗或者关照等等,该做的都要做,这时候才要尽到夫妻的那种责任是必须要做好的,即便是病的很严重,也要坚持做到最后,那么你都做到了,也就是没有什么遗憾,其他的亲属朋友,包括子女们也不会对你有什么样的想法,所以说这种亲情大家都是知道的,该怎么做该做到什么程度最后真的没有挽留住他的生命,那么也只能是1种顺其自然。律师 观点 4川蓉城律师事务所米佳律师认为,配偶对另1半的身体状况,应当享有知情权,婚姻中隐瞒重大疾病,侵犯的也不仅仅是知情权,甚至可能是生命权。例如患有重症精神病、传染病、或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都有可能对不知情的配偶甚至下1代。 那么,哪些疾病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