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给不给开婚姻状况证明,民政局不给开婚姻证明怎么起诉离婚
1、民政局给不给开婚姻状况证明
目前在大部分情况下,民政局已经不承担开具婚姻证明的责任。民政部下发《关于进1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婚姻状况证明的含义: 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
2、开结婚声明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以及居民户口本原件 (2)已婚的需要带上结婚证;离异的带上离婚证;丧偶的带上死亡证明 (3)注意:如果本人不能前往办理,需要他人代办的,代办人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以及代办声明书,但不是所有地方都允许代办,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而定。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1)申请人持本人1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3)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4)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法律依据: 《民政部通知进1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 第1条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第2条 各地要高度重视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民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民函〔2013〕183号)确定的各项任务。
2、民政局不给开婚姻证明怎么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但确实又没有结婚证,只要还有其他材料能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可以自己出具无婚姻证明然后到你所在的居委会盖章,再到公证处公证即可。法律依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 第5十5条 当事人遗失、毁损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1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派出所不开婚姻证明而民政局要这个证明怎么办
婚姻证明是属于计划生育部门的 初婚或者再婚证明可以到村社区开具,也只能证明你在当地无配偶或者事实婚姻关系。
4、中国涉外婚姻民政局不开单身证明了,但国外需要,怎么办?
展开全部 户籍派出所开居单身证明,涉外民政局不负责单身正面,到你的户籍派出所开。
5、中国涉外婚姻民政局不开单身证明了,但国外需要,怎么办?
展开全部 户籍派出所开居单身证明,涉外民政局不负责单身正面,到你的户籍派出所开。
6、民政局为什么不给开婚姻状况证明了
有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和户口本,民政局当然不开婚姻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