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作为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结婚自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吗

婚姻自由作为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结婚自由



1、婚姻自由作为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结婚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021.1.1.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已经废止。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吗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吗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原则上,被害人的自杀身亡不属于结果加重犯中的致人死亡。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1般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有前述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常见的结果加重犯包括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强奸致使被害妇女重伤或者致使被害人死亡;拐卖妇女、儿童致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重伤或者致使其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的;抢劫致人重伤或者死亡;非法行医致使就诊人死亡的等等。 客观上行为人实施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结果加重犯应是对基本犯罪行为对象造成加重结果,如果发生事实认识错误,原则上也不影响结果加重犯的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百5十7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婚姻自由包含哪几种



3、婚姻自由包含哪几种

1、婚姻自由包含哪几种

1、婚姻自由包含: (1)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1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1千04十2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婚姻包办如何处理 婚姻包办的处理方法如下:

1、法律赋予被包办婚姻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撤销该婚姻关系的权利,若在胁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解除之日起1年内该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婚姻归于无效;

2、若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婚姻关系只要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继续生效。

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构成犯罪



4、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是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同时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百5十7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4十6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阻碍婚姻自由违法吗



5、阻碍婚姻自由违法吗

法律分析:阻碍婚姻自由是违法的。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因此,在我国,婚姻是自由的,应当由男女双方自愿决定是否确立婚姻关系,双方结婚后,还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离婚,其他人无权干涉,其他人阻碍婚姻自由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涉嫌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2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百5十7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可以报警吗



6、父母干涉婚姻自由可以报警吗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可以报警。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属于自诉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报警察处理。 干涉婚姻自由有下列几种情形:

1、包办婚姻,是指第3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2、买卖婚姻,是指第3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3、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行为;

4、干涉寡妇再婚的行为;

5、干涉男方到女家落户结婚的行为;

6、干涉非近亲属结婚的行为;

7、干涉或强迫他人离婚的行为;

8、干涉老年人再婚的行为;

9、干涉他人复婚的行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4十1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1千04十2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1千04十3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千05十2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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