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没有在北京工作和生活了10年以上该如何申请结婚证呢?
根据《婚姻法》规定,您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没有任何要求需要您在京常住满十年才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想要在不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可以提供本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的出生地、现居住地以及就学地派出所出具的住宿证明.一句话,你可以去你想去的城市办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双方可以自愿登记结婚:(一)男女一方长期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十年。一句话概括就是:有中国国籍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已在华大陆上居住五年以上的居民。所以如果你已经没有在北京工作生活10年以上,你可能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了;而根据婚姻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结婚法定年龄的双方可以自愿登记结婚。
首先,您需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跟着我们一起看看吧。如果您目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并在北京连续居住满8年(包括在京就读期间)且未离开过北京市超过24个月的话,可以申请结婚登记。 以下是具体的材料要求: 《民政局婚姻登记表》; 身份证、护照或者临时居民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的《出生医学证明书》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父母双方死亡,则提供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提供的结婚照片和亲笔签名)。如果以上条件符合您的要求,您可以前往北京市任意一家民政局进行申请登记。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我们。
如果您已经在北京生活超过十年,那么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清宫区婚姻管理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27号),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您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您没有在北京长期工作和生活过,那您就需要找到自己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了。您还有其他问题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京无工作的人员可以按照该办法进行申请。无限制的单身居民不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你不能通过这个办法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户籍人口变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可以到北京婚姻登记处进行申请: 清查合格。 未办理过在北京市内结婚登记手续; 持有有效的北京市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期内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注:如果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法定代表人、监护人,则可持本通知规定的相关证明代替) 本人及配偶在申请日前一年内的婚姻状况稳定。此外,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户籍人口变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已满22周岁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不良记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记录; 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因此,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以到北京市内进行结婚登记申请。
根据《民政部-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办理婚姻登记管理规定》,夫妻双方均无居住地时可委托他人代为签发材料并邮寄至登记机关。一口吃不成个胖子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