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彩礼女方不退,媒人又不做证,婚姻法 离婚彩礼钱孩子结婚不到一年。因为她家大人的原因。导致两个人打架。现在女方。要离婚。而且说孩
1、婚前彩礼女方不退,媒人又不做证
关于彩礼问题最好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审查并进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解释(2)》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共同生活应当理解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进行生产和生活,并且具有1定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虽未举行婚礼但已经共同居住和生产的,也应认定为共同生活。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3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1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1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1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1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1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1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返还方式的确定: (1)接受人接受后,未用于置办结婚物品的,返还彩礼时应当返还现金。 (2)接受人接受彩礼后,确用于置办结婚物品的,女方以现金方式返还确有困难的,可以考虑分割共同使用的物品; 对于未登记、和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即解除婚姻关系彩礼的返还,同样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起算,应当分以下情形:第1,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方应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起算。第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方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婚姻法 离婚彩礼钱孩子结婚不到1年。因为她家大人的原因。导致两个人打架。现在女方。要离婚。而且说孩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只要共同生活了,1般是不能退返了,即使退返也是附前置条件的,并且是适当考虑原则。《婚姻法解释(2)》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共同生活应当理解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进行生产和生活,并且具有1定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虽未举行婚礼但已经共同居住和生产的,也应认定为共同生活。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3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1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返还额度的认定:(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1般应当全额返还;(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1般应当全额返还;(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1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1般不予返还。(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1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返还方式的确定:(1)接受人接受后,未用于置办结婚物品的,返还彩礼时应当返还现金。(2)接受人接受彩礼后,确用于置办结婚物品的,女方以现金方式返还确有困难的,可以考虑分割共同使用的物品;对于未登记、和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即解除婚姻关系彩礼的返还,同样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起算,应当分以下情形:第1,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方应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起算。第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方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3、结婚9个月,在1起总共才1个月,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并不返还彩礼怎么办
该案例由于双方结婚时间较短,那么关于彩礼的问题,原则上应该给予返还或者部分返还。就这个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依法审理审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但是,由于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就离婚,那么如果涉及到彩礼的问题的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解决。根据《婚姻法解释(2)》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共同生活应当理解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进行生产和生活,并且具有1定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虽未举行婚礼但已经共同居住和生产的,也应认定为共同生活。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3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1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1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1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1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1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1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4、我和我女朋友刚领过结婚证,就离婚了,我们没有小孩,离婚原因是双方家庭彩礼没谈成1致,我们到民政局办
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彩礼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就彩礼问题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法院通过诉讼的形式解决。 根据《婚姻法解释(2)》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共同生活应当理解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进行生产和生活,并且具有1定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虽未举行婚礼但已经共同居住和生产的,也应认定为共同生活。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3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1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1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1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1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1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1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返还方式的确定: (1)接受人接受后,未用于置办结婚物品的,返还彩礼时应当返还现金。 (2)接受人接受彩礼后,确用于置办结婚物品的,女方以现金方式返还确有困难的,可以考虑分割共同使用的物品; 对于未登记、和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即解除婚姻关系彩礼的返还,同样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起算,应当分以下情形:第1,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方应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起算。第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方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5、媳妇结婚1年多回娘家了要离婚我能起诉他骗婚吗问律师
首先双方已经结婚1年多,已经形成正常的婚姻关系和生活关系,所以提出骗婚,未免有些牵强。所谓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为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但是,由于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就离婚,那么如果涉及到彩礼的问题的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解决。根据《婚姻法解释(2)》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共同生活应当理解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进行生产和生活,并且具有1定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虽未举行婚礼但已经共同居住和生产的,也应认定为共同生活。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3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1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1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1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1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1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1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6、新婚姻法彩礼退还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自古以来,结婚就是我国人民的大事,其中,关于结婚流传下许多的民俗、传统习惯,其中,就包括彩礼。彩礼问题若处理不好,就会给夫妻双方的生活留下阴影。那么,新婚姻法彩礼退还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就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
1、主要规定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下称《婚姻法解释(2)》)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具体情况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1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1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1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1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1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1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1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1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新婚姻法彩礼退还的具体规定。其中,主要适用的法规是《婚姻法解释》第十条规定,是否退还彩礼的标准有3个,包括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等。当然,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我国各地区的关于彩礼的习俗习惯各不相同。在上文中,共列举了8项常见的情况,供大家进行参考。 延伸阅读: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什么 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 彩礼1般给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