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的权利与义务,婚姻法中有规定一方有精神病,长期遭受公婆打骂,虐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1、婚姻法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的权利与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2、婚姻法中有规定一方有精神病,长期遭受公婆打骂,虐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现在是立案登记制,很好立案,法院会给你一个结果。
3、婚姻法为什么规定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提出离婚经调解无效可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准许离婚?这不是对
您好,婚姻法准许离婚的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患有精神病不是准许离婚的理由。是因为一方患有精神病,经过调解无效,夫妻关系确实难以维持,认定为感情缺一破裂才准许离婚。总之从立法原则看,对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离婚案件应谨慎处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只有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才可作为离婚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精神病患者的生活、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意见,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是否判决准予离婚的关键是患者的精神病能否治愈。无论精神病患于何时,对方在结婚前是否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只要可以确定夫妻一方的精神病经治不愈(适用于婚前隐瞒了精神病的情况)或者久治不愈(适用于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情况),即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但“经治不愈”或者“久治不愈”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还有待司法实践中摸索和把握尺度。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4、在婚姻法中如果一方隐瞒了婚前有精神病史,另一方如何保护自己
起诉可以宣布婚姻无效也会赔偿。
5、婚姻法中有规定一方有精神病,长期遭受公婆打骂,虐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现在是立案登记制,很好立案,法院会给你一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