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是什么意思?孳息什么意思?
1、新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5条是什么意思?
第5条:夫妻1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主要争议焦点是租金是否属于孳息。针对这1焦点,上海高院对此做了解答: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1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1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1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2、孳息什么意思?
问题1:孳息在婚姻法是什么意思 孳息是1个民法的概念,孳息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我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法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婚姻法方面涉及到孳息的不是很多,如新婚姻法中所说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指的是夫妻1方个人财产的法定孳息,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是什么
条文:夫妻1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夫妻1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存款利息等孳息、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生产经营收益则相反 1般而言,夫妻1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之前,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司法解释(2)》也明确规定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 孳息和自然增值指的是什么呢?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简单而言,在婚姻中,1般指的是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而随着物价的上涨,房屋的市。
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是什么
字面意思,这个婚姻法解释可能还需要个解释,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要么是天然孳息(指母牛生小牛等),要么是法定孳息(利息,租金等),要么是自然增值。如果都除外,就不存在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了 婚姻法解释3 第5条夫妻1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物权法 第1百1十6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5、新婚姻法中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是什么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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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怎么理解婚姻法解释中的孳息
孳息(Fructus)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按照物质的自然生长规律而产生的果实与动物的出产物)和法定孳息(因法律关系而得到的利息、租金及其他收益)。婚姻法司法解释319个条文中,重点内容之1即是对孳息的规定:明确夫妻1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其中所提“孳息”适用民法法律上所指,就1般言,天然孳息之收取,应依物权法之规定,法定孳息之收取,应依债法之规定。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对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