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较多一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家务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

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较多1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


1、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较多1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管双方采用的是约定财产制还是法定共同财产制,只要1方为家庭付出较多的,在离婚时都可以辩顷闭请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7十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乎唯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携裂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1千08十5条 离婚后,子女由1方直接抚养的,另1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1千08十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家务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1方给予1定经济补偿的制度。


C解析:第1步:找出定义关键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1方给予1定经济补偿”。第2步:逐1分析选项。A项:双方因性格不合已离婚,不符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符合定义,排除;B项:张某称妻子不愿照顾老人,且家庭收入全部来源于自己,要求经济赔偿,张某不是因为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而要求的经济赔偿,不符合“1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1方给予1定经济补偿”,不符合定义,排除;C项:王女士放弃工作,照顾幼子和婆婆,决定离婚,并通过法院向丈夫要求经济补偿,符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1方给予1定经济补偿”,符合定义,当选;D项:徐女士与杨先生签订婚前协议约定离婚赔偿,不符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1方给予1定经济补偿”,不符合定义,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



3、如果夫妻双方只有1方在经济方面付出,另1方所挣到的钱全部存储。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她们的存款...


婚姻存续期间1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1般是1人1半 。如果1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4、离婚时1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个人吗


离婚时1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1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1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离婚的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能进行分配的财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按下列原则分配: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1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1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1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另1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1方有家暴行为, 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2、离婚财产分配要遵循什么原则


离婚财产的分割在当事人之间主要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即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离婚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判决的方式予以财产的分割。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1方在离婚时生活上有困难,另1方还需要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2、如果1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1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1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法定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漏态陪、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闭备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除外;


(5)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返蠢国民法典》


第1千07十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第1千07十9条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千08十5条离婚后,子女由1方直接抚养的,另1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1千08十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5、婚姻中,1方刻意隐瞒实际收入对吗?另1方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正当权益不侵害?


夫妻关系到了这1步,确实令人寒心,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也就见怪不怪了。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你朋友老公的做法,从人之常情上说昧良心缺德,从法律角度看违背诚信属于违法,确实侵犯了你朋友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国诸多法律法规对此都有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4十7条规定:“离婚时,1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1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1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1、1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1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1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1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1方折价补偿对方。


综上,你朋友对其老公背着她将大笔收入存到父母名下的做法,不能只停留在猜测上,而是应该尽快取得证据,以证明其老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包括给其父母及藏匿他处等),只有用确凿的证据,才能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1方因下列( )原因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


A,B,C根据《婚姻法》第40条规定,约定分别所有制的,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1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另1方应予补偿。E项属于经济帮助,不属于补偿的事项。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