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有哪些结婚登记登记变更的规定?
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是中華民國憲法第141條的規定,它規定婚姻的合法性、合法性條件、結婚登記等事項。
结婚登记登记变更的规定
新婚姻法第142條規定,結婚登記的內容應包括以下事項:
- 兩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聯絡方式、職業等;
- 兩個人的結婚日期和時間;
- 兩個人的結婚原因;
- 兩個人的照片等。
其他注意事項
- 新婚姻法第143條規定,結婚登記的備份應存至少 10 年。
- 新婚姻法第144條規定,結婚登記的備份應在結婚登記的有效期限內提交給結婚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