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诉权的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简述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诉权的限制。



1、简述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诉权的限制。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诉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权的限制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谓“现役军人”,指正在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所谓“现役军人的配偶”,指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所谓“军人有重大过错”,1般包括

1、现役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2、现役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现役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现役军人有其他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的。 (2)在特定期间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些规定旨在充分保护孕、产妇和中止妊娠术后妇女的身心健康,并有利于胎、婴儿的发育成长,同时也有保障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的意义。

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2、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导读:《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法律对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因为妇女在怀孕期间内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项规定是对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特别规定,它在1定条件下限制了男方提出离婚的请求权。   在修改婚姻法的讨论中,有的人提出,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即中止妊娠(俗称“小产”),对妇女的身心健康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妇女在此期间也应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而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十2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对此问题已作了规定。为此,立法机关在原条文的基础上,增加了“女方在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内容。为了照顾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的特殊情况,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上述限制是完全合理的。   对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1方面胎儿或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正需要父母的合力抚育;另1方面妇女也需要身心的康复,如果此时男方提出离婚请求,对妇女的精神刺激过重,既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胎儿或婴儿的保育。在上述期间内禁止男方提出离婚,不仅出于事实上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法律不仅要保护胎儿和婴儿,同时也要保护妇女。为了保护妇女和子女的正当利益,法律禁止男方在此时提出离婚请求是完全必要的。 这条规定限制的主体是男方,而不是女方;限制的是男方在1定期限内的起诉权,而不是否定和剥夺男方的起诉权,只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并不涉及到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实体性问题。也就是说,只是对男方离婚请求权暂时性的限制,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再适用此规定。但是,男方在此期间并不是绝对的没有离婚请求权,法律还有例外规定,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1般是指比该条特别保护利益更为重要的利益需要关注的情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案例是非常少的,哪些情形“确有必要”受理,由人民法院认定。   法律还规定了该条的另1种例外情形,即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女方自愿放弃法律对其的特殊保护,说明其本人对离婚已有思想准备,此时,不应加以限制,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予离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的情形   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1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因此,如果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因为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怀孕,违背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是对夫妻感情的极大破坏,在此情况下,继续限制男方的离婚起诉权,对男方显然是不公平的。   若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男女1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1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依照《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当然,在《婚姻法》第34条规定的情形消失之后,男方也可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限制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3、婚姻法限制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1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1的,规定不予提出。《婚姻法》第3十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3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道德风范的要求。《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前述的3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婚姻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婚姻法》第3十4条第2项内容也明确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出现婚后主动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卖淫、通奸、姘居、重婚等)或者在发生前述3种情形时,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请,亦不受3种情形规定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是指不受上述3个原因的限制。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不论男女),需经原告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否则不得提出离婚,也是对婚姻关系另1方的保护。延伸阅读: 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夫妻关系中,哪些情形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女方在什么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多选题】我国婚姻法中对离婚的限制性规定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4、【多选题】我国婚姻法中对离婚的限制性规定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女方处于怀孕期间,对男方诉权有限制;1方起诉离婚后被驳回,对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有限制;在军婚中,对非军人方的离婚自由有限制;离婚案件,当事人是否必须到庭有限制。

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关于在特定期间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规定?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5、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关于在特定期间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规定?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正确答案: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却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对男方诉权所设定的限制仅是1种暂时性限制, 既不是对男方离婚诉权的剥夺,也不涉及离婚的实质要件, 期间届满后其离婚诉权自然恢复。 2. 这1规定旨在保护女方及胎儿、 婴儿的身心健康。当女方认为离婚对其本人及胎儿、婴儿更为有益时,作为原告诉请离婚当然不受此限;在此期间若双方1致同意离婚后对其他问题均有适当安排应允许办理离婚登记。 3 .人民法院享有例外受理的决定权。 主要包括两种情况:1是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紧迫的理由, 1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2是女方怀孕系因与他人通奸所致,女方也不否认,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婚姻法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6、婚姻法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婚姻法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十2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十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男方在下列3种情形下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1年内。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婴儿是否活着出生,也不论出生后婴儿是否死亡,均应受1年期间的限制。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2、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例外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例外:

1、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根据审判实践,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怀孕的;(2)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其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3)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限制男方提出离婚,其实是为了更好的对女方进行保护。当然也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有这样的限制,主要还是要看女方所处的阶段,往往在怀孕期间、生产之后比较脆弱、敏感的情况下,那么才会对男方提出离婚进行1定的限制。当然,如果此时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则就不会存在什么限制。 延伸阅读:1方有家暴离婚孩子判给谁夫妻怎样写离婚协议书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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