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最新婚姻法,结婚后配偶一方用自己名字购买的房子(钱非父母给予),没有名字的一方有权享受一半吗?如果婚姻期间给一方父母买的房子怎么算啊
1、按最新婚姻法,结婚后配偶1方用自己名字购买的房子(钱非父母给予),没有名字的1方有权享受1半吗?
1、可以夫妻协议;
2、协议不成,若是用婚前财产购买,则属于个人所有;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姻期间给1方父母买的房子怎么算啊
谁给买的就写谁的名字就是了 这个就是个人的财产 也直接在个人的名下。
3、新婚姻法怎么规定婚后1方父母出资购买全款房子房产证写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的,(没有其他婚前约定公正的
《婚姻法解释3》有明确规定 第7条 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父母婚前为女儿贷款买的房子写的女儿名字婚后父母还贷款,转账记录怎么备注才能说明是给女儿1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第2十9条婚前1方父母为1方购置房屋而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为女儿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转账记录中应注明该笔款项为仅给女儿(加名字)1人用于偿还(房屋坐落)房屋的贷款。如之前的贷款转账无相关备注,可以由父母书写1份声明,对之前贷款转账的性质进行明确,书写内容可与前述备注相1致,但需注明转款时间,转款人,收款人,转款用途等基本信息。 1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如果是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对于这个情况时,该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1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如果父母仅付了首付,而房屋贷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离婚时1般会将房屋判归产权登记人所有,同时取得房屋1方应给付另1方该房屋的婚内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作为房屋折价款。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 第2十9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新婚姻法婚前1方父母给儿女买房可以怎么写名字 房子是用于儿女结婚用的?
父母留好出资证明。。只要房产证上是自己儿女的姓名就可以。
6、新婚姻法中 如果婚后由1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在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如果有证明是1方父母全额支付的房款,由支付方获取。如果后期双方有共同按揭的,按照共同支付的比例,双方分别获得相应的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