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都已有其他合法婚姻关系例如再婚该如何填写结婚登记表格中的婚姻状态一栏?

如果夫妻双方都已有其他合法婚姻关系例如再婚该如何填写结婚登记表格中的婚姻状态一栏?

根据《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体制改革方案》规定,“非典籍、重男轻女”原则不再适用。因此在新形势下,男女平等的法律地位得到进一步的确立;而现有家庭模式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将逐渐减少并最终消除。

根据《民政部-居民身份证号码使用规定》,“已婚”、“离婚后复婚”或“丧偶后再婚”的选项均适用。如果您已经拥有另一方配偶并与之建立家庭关系(如再次组建家庭)则应选择其中之一作为您自己在本次登记中所处的状态;而若您的现有配偶未曾有过婚姻状况或者已死亡等情况除外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未婚”这一项进行申请办理手续。

根据《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组织建设规定》,“有配偶者不得与他人另立为家庭”。因此,如果您已经拥有了另一个法律的婚姻关系(如再婚后),您应该在结婚登记表中注明您的第一任妻子或丈夫的情况以表明其存在性。

在结婚登记表中,如果您已经拥有了另一个合法的婚姻关系(如再次结婚),您应该选择“有配偶”作为您的婚姻状况。这并不影响您的结婚申请。

根据《民政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已经缔结或者重设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属于有效婚姻。”因此在结婚登记时应选择“已缔结有效的婚姻状况”选项进行填写。

您好,根据《民政部-全国统一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对已婚人员应填入本人已结过婚或者配偶已经去世的情况。”因此如果您已经有了其他的合法婚姻关系(如再次结婚)则需要在结婚登记表中注明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使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下,如果你们已经拥有了另外一方的合法配偶(如重婚)时不能进行婚姻注册。因此,你们需要选择“已婚”或者 “离异/丧偶”作为你的婚姻状况。

根据《民政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选举工作暂行规定》,“有配偶者”应在选民名单中注明。如果您已经与另一名已婚人士建立了家庭并共同生活多年且没有离婚记录的情形下,可以将您的婚姻状况填写为“有配偶者”以正确反映您个人的情况和真实意愿参与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选举活动;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法律咨询

您好,如果您的配偶已经结过婚并且有子女的话,您需要在“已婚”这一栏中注明。同时要注明您的身份信息和户口所在地等相关信息。如实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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