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缔结婚姻必须符合那些条件?简述西周的婚姻家庭制度。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西周缔结婚姻必须符合那些条件?



1、西周缔结婚姻必须符合那些条件?

婚姻关系的成立在西周时已有了制度化的条件。 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有3大原则,即1夫1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 “6礼”是缔结婚姻必须经过的6个程序,“7出”是解除婚姻的条件,“3不去”是对夫家休妻的限制。



2、简述西周的婚姻家庭制度。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正确答案: (1)婚姻制度

1、婚姻关系的成立条件 a.婚姻必须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否则,属于违法无效婚姻,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b.婚姻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则。 c.婚姻必须履行“6礼”的聘娶程序。所谓“6礼”,实际是指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6项聘娶仪式。“纳采”,即男方家长委托媒妁向女方家求婚。“问名”,即询问女方姓氏、生辰等情况,然后在男方宗庙卜问婚配吉凶。“纳吉”,即将卜问所得吉兆通告女方家长。“纳征”,即向女方家送交聘财正式订婚。“请期”,是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同意。“亲迎”,即成婚之日,丈夫亲自前往女家迎娶妻子。

2、婚姻关系的解除。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西周有“7出”、“3不去”的规定。“7出”即丈夫或夫家休弃妻子的7种理由。具体指:不孝顺父母;无子;淫乱;妒忌;有严重疾病;多嘴多舌;偷盗。“3不去”即对丈夫或夫家休弃妻子的3个限制,具体是指:妻子无家可归;为公婆养老送终并服过3年大丧;丈夫婚后由贫贱上升为富贵。 (2)家庭继承制度 西周的家庭关系与继承制度也以礼的规范为指导,始终贯彻宗法伦理道德精神,以维护父权制与夫权制的等级原则为宗旨。

1、各级家长、族长和宗主所代表的父权即居于各个家庭、家族和宗族的主宰地位,子女等其他成员则处于受支配的从属地位。

2、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宗祧继嗣、官爵世袭、财产处分等各个方面,嫡长子都拥有优先继承权和绝对支配权,而庶子只能听命于他们。



3、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3项实质要件是

1夫1妻、同性不婚及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是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3项实质要件。 西周时期婚姻6礼:

1、纳采——男方请媒氏携礼物到女方家提亲。

2、问名——在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家请媒氏问明女子的生辰、身份、并卜于主庙以问吉凶。

3、纳吉——在卜得吉兆以后,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缔结婚姻。

4、纳征——又叫纳币,男家送财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

5、请期——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婚期。

6、亲迎——在确定日期之日,新郎至女家迎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西周时期 解除婚姻的条件与限制 7出——也就是西周时期男子休妻的7项条件: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3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尚有娘家可回,但休弃时已无本家亲人可依)、与更3年丧(是指女子嫁入夫家后,曾与丈夫1起对公婆尽子女之道)、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尚贫贱,但以后变得富贵)。



4、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3项实质要件是

1夫1妻、同性不婚及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是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3项实质要件。 西周时期婚姻6礼:

1、纳采--男方请媒氏携礼物到女方家提亲。

2、问名--在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家请媒氏问明女子的生辰、身份、并卜于主庙以问吉凶。

3、纳吉--在卜得吉兆以后,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缔结婚姻。

4、纳征--又叫纳币,男家送财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

5、请期--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婚期。

6、亲迎--在确定日期之日,新郎至女家迎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西周时期 解除婚姻的条件与限制 7出--也就是西周时期男子休妻的7项条件: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3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尚有娘家可回,但休弃时已无本家亲人可依)、与更3年丧(是指女子嫁入夫家后,曾与丈夫1起对公婆尽子女之道)、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尚贫贱,但以后变得富贵)。



5、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3项实质要件是?

1夫1妻、同性不婚及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是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3项实质要件。西周时期婚姻6礼:

1、纳采——男方请媒氏携礼物到女方家提亲。

2、问名——在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家请媒氏问明女子的生辰、身份、并卜于主庙以问吉凶。

3、纳吉——在卜得吉兆以后,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缔结婚姻。

4、纳征——又叫纳币,男家送财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

5、请期——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婚期。

6、亲迎——在确定日期之日,新郎至女家迎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条件与限制7出——也就是西周时期男子休妻的7项条件: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3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尚有娘家可回,但休弃时已无本家亲人可依)、与更3年丧(是指女子嫁入夫家后,曾与丈夫1起对公婆尽子女之道)、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尚贫贱,但以后变得富贵)。



6、简述西周时期关于婚姻解除方面的有关规定。

婚姻的解除方面主要是“7出3不去”制度 (1)“7出”(7弃):是男子可以休妻的7种理由,妻子有此7项之1,丈夫就可休妻。包括: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2)3不去”:是对7出的限制。“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3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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