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被驳回什么时间在起诉离婚,简述宣告婚姻无效程序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及时间?

宣告婚姻无效被驳回什么时间在起诉离婚



1、宣告婚姻无效被驳回什么时间在起诉离婚

在接到婚姻有效的判决书后,就可以起诉离婚。

简述宣告婚姻无效程序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及时间?



2、简述宣告婚姻无效程序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及时间?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以下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除了向法院提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外,申请人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有关婚姻效力的争议应以判决的方式结案,而不应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无论是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还是驳回其诉讼请求,确认该婚姻合法有效,都只能判决不能调解。这是因为,法律有关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是强行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当事人之间的结婚是否具有婚姻成立的法律效力。承认还是否认婚姻的有效性,并不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 2.在处理有关婚姻效力的纠纷时,不能因无效婚姻中双方当事人对婚姻效力并无争议而不加追究。在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时,上诉当事人均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例如:表兄与表妹违法结婚,双方当事人对婚姻并无争议,在利害关系人对其婚姻持有异议起诉时,双方同为被告。 3.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时,应同时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1并作出妥善的处理。与婚姻效力问题不同,有关子女的抚养归属,抚育费的负担,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既可采用调解的方式,也可采用判决的方式。 4. 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无效婚姻时,可依法确认其无效。也就是说,即使并末受理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的诉讼,法院亦可根据有关事实主动地否认违法婚姻的效力,并在相关案件的判决中予以宣告。在审判实践中,某些扶养纠纷、继承纠纷往往会涉及婚姻效力问题。婚姻是否有效,是当事人能否以配偶的身份参与扶养关系,能否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的遗产的依据。正确认定婚姻的效力,是正确处理相关案件的必要前提。

5、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述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



3、简述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

当事人生存期间,婚姻无效的原因没有消失,权利人随时可提出申请 当事人1方或双方死亡,权利人须在1年内提出申请。

怎样宣告婚姻无效?什么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



4、怎样宣告婚姻无效?什么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

无效婚姻虽然欠缺法定要件,但婚姻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结婚登记又具有确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法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审查确认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在我国,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构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在内)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1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近亲属”是法律中经常出现的1个概念,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1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1方死亡的,由生存1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



5、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主观: 无效婚姻没有诉讼时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以及义务。法律客观: 因为无效的婚姻从1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结婚时双方或1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或者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治愈的等情形。相关知识婚姻无效的解决方法:

1、1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1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1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3、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简述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



6、简述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

当事人生存期间,婚姻无效的原因没有消失,权利人随时可提出申请 当事人1方或双方死亡,权利人须在1年内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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