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的婚姻有效吗,婚姻契约有效吗

未登记的婚姻有效吗



1、未登记的婚姻有效吗

未亲自登记的婚姻是有瑕疵的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因为婚姻登记机关的过错进行了登记,发放了结婚证,且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婚姻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结婚需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8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契约有效吗



2、婚姻契约有效吗

婚姻契约有没有法律效力,要看具体内容。 1般的说,夫妻对涉及双方个人财产和 共同财产 的约定,是有效的;对 子女抚养 的约定,只要不是拒绝履行对子女的 抚养 义务,是有效的。不违反 婚姻法 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约定,1般是有效的。 根据《 民法典 》第1065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胁迫婚姻有效吗是无效婚姻吗



3、胁迫婚姻有效吗是无效婚姻吗

胁迫婚姻有效,不是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可以在1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结婚时未到法定年龄之后到了,婚姻有效吗



4、结婚时未到法定年龄之后到了,婚姻有效吗

1、结婚时未到法定年龄之后到了,婚姻有效吗

1、结婚时未到法定年龄之后到了,婚姻有效。1方在登记结婚时虽然未达法定婚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早已达到法定婚龄,由于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双方的婚姻属于有效婚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需要补办结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7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 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1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3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2人结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要求结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欺骗而做出虚假的意识表示,或者是因为重大误解而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这样的婚姻无效;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要符合1夫1妻制。实行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4、当事人1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结婚以后改名字婚姻还有效吗



5、结婚以后改名字婚姻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 当然有效。结婚以后改名字婚姻还有效的。姓名原则上不轻易更改,但有下列情况经批准的可以更改:(1)因父母离异更名;(2)再婚子女更名;(3)被收养人更名;(4)同1单位或同学校、同班级有重名重姓;(5)名字冷僻、怪异使用不便;(6)确因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7)其它有充分理由的。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已满16周岁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6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1方对另1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1千04十7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第1千04十8条 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千05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1千05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找不到结婚档案的婚姻有效吗



6、找不到结婚档案的婚姻有效吗

是有效的。此外,你们的婚姻关系也可能构成事实婚姻。若是符合事实婚姻,则即便没有结婚证,也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我国虽然有事实婚姻,但是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便被禁止。关于事实婚姻的判断:如果1方与另1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曾今与另1方举办过酒席、婚礼等能够被认定为结婚实质要件的行为,则这段婚姻即使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也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如果1方与另1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与另1方举办过能够认定为结婚实质要件的行为,则在法律上无法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因此,在没有结婚证的前提上,如果1方与另1方离婚,则先需要到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之后方能按照合法婚姻关系进行离婚程序。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1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如何调取结婚档案

1、如果婚姻双方当事人想要调取结婚档案的,那么可以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民政局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如果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结婚档案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其办理调取结婚档案,当然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1)》 第7条:未依据民法典第1千04十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3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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