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破坏别人家庭法,新婚姻法 破坏别人家庭犯法吗

婚姻法破坏别人家庭法


1、婚姻法破坏别人家庭法


你好!


没有。但构成重婚罪的,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如有疑问,请追问。



2、新婚姻法 破坏别人家庭犯法吗


1般情况下,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除非对方构成重婚罪,那可能就会受到刑法的惩处。


《婚姻法》第4十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1) 有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我想知道《婚姻法》第3者破坏他人家庭者判刑几年?


第3者属于道德问题,不过你要是有他在知情的情况下在你们婚姻内与你的另1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可以起诉他们重婚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怎样搜集重婚证据、拆散整治第3者可请我们帮。



4、婚姻法破坏家庭罪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和婚姻法中均没有破坏婚姻罪。


只有针对现役军人的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2百3十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离婚的男人破坏别人家庭夫妻关系婚姻法保护吗


您好!


◆针对性解答:


1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除非对方构成重婚罪,那可能就会收到刑法的惩处。


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双方中1方有过错的,其配偶以《婚姻法》第4十6条规定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并不以自己的合法配偶为被告,而是以与自己配偶重婚的人或者是与自己配偶同居之人为被告。这种情况之下,当事人多数认为自己与配偶的感情尚可,所以既不想离婚,也不告自己的配偶。但《婚姻法》第4十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请求问题,原则上是在处理离婚诉讼过程中,而且必须以离婚为前提的情况下才予以考虑的,这种与婚姻案件审理有密切联系的问题,并不应该将婚姻关系以外的那些本应由道德规范的内容纳入进去。因此这里承担责任的主体,只能是配偶中有过错的1方,是“无过错方的配偶”,而不是指无过错的配偶或者其他第3人。同时,由于损害赔偿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的离婚诉讼请求没有被法院支持,或无过错方不起诉离婚而仅想主张《婚姻法》第4十6条所规定的损害赔偿,法院均不支持。


但是,若婚外第3人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损害无过错方财产利益时,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针对性解答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4十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1) 有重婚的;(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 实施家庭暴力的;(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希望能帮到您!。



6、新婚姻法 破坏别人家庭犯法吗


1般情况下,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除非对方构成重婚罪,那可能就会受到刑法的惩处。


《婚姻法》第4十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1) 有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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