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产假的规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对男女双方的婚假和产假有什么新的规定?
1、新婚姻法关于产假的规定是什么?
有许多待产的女性都很关心生产之后到底能修多长时间的产假,这对于女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部分。最新的婚姻法到底是怎么规定产假的,对于休产假到底需要注意些什么,新婚姻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到底是什么,那么接下来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1、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1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4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十天的产假。新《婚姻法》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对于满足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3、生育津贴。 第1: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份)÷365(天数)×产假具体天数,1次性计发。第2: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第3: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成发,再延长期间按7成发。 新婚姻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就是这些,产假的长短与生产情况与地区密切相关,每1个省份产假长短都不尽相同,且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也不1样,请各位根据自己的省份进行查看,详细内容,大家可以参照我国婚姻法,或者大家也可以选择去咨询专业律师来获取满意的答案。 延伸阅读: 2018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1、
2、3及关联法律 2018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3全文 2018年新婚姻法规定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2、新婚姻法对男女双方的婚假和产假有什么新的规定?
新婚姻法对婚假的规定 (1)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1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该《通知》规定婚假最长3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2十5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5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1对夫妻生育1个子女。 男女双方按照法定结婚年龄【男22,女20】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十4周岁以上生育第1个子女为晚育。 第2十3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3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1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假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3、2016新婚姻法产假解读
首先2016年没有新的婚姻法,其次产假不是婚姻法的内容是劳动方面的法律规定。目前没有变化。
4、2012年婚姻法规定产假多少天啊
产假规定2012:中国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在将产假时间延长了8天的同时,还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不少于2周;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不少于6周。 对于生育或流产的女职工,征求意见稿规定其工资、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分别由两种方式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征求意见稿还对女职工的禁忌劳动范围做了细化。 根据我国现阶段施行的劳动法产假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十5天;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强度、劳动时间、产检等事项都做出了相应规范。 关于产假工资的规定: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O(∩_∩)O~ 望采纳。
5、新婚姻法产假多少天
新婚姻法女人产假延长到98天,并且男性职工的陪护假延长到15天。如果单位不放产假或者产假期间不发工资,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者找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6、婚姻法产假独生子女假是否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共计51个条文,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并无关于产假、独生子女假的规定。 【关于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 【关于独生子女假】 国家并无统1的规定,1般由各省的省人大或者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进行规定。 例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十5条规定,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2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5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