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上门服务是否合法,结婚证上没有登记员签字怎么办
1、婚姻登记上门服务是否合法
对重病等特殊人群提供婚姻登记上门服务是合法行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危重病人办理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成年近亲属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预约上门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当事人符合办理条件的,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婚姻登记员上门办理。
2、结婚证上没有登记员签字怎么办
只要是在婚姻登记处,合法真实信息办理的离婚手续,并且加盖婚姻登记处的钢印,就是无登记员签名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登记员”: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名,签名应清晰可辨,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十9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1致;不1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1致。不1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1致且无法提供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