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证书或忠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夫妻自己签的婚姻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需不需要见证人?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1、婚姻保证书或忠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您好!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该规定虽是倡导性的规定,但从中可以清晰的知道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忠诚,不仅受伦理道德约束,而且受现行法律规范。 目前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忠诚协议和单方出具保证书的法律效力,但法院大部分的做法是确认忠诚协议或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如能进1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2、夫妻自己签的婚姻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需不需要见证人?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夫妻可以签订婚姻忠诚协议,约定违反协议1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无需见证人;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见:《民法典》(自2021.1.1.起施行)第1千04十3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1千06十5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千06十2条(注:夫妻共同财产)、第1千06十3条(注: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1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什么是婚姻忠诚协议书
1、什么是婚姻忠诚协议书? 婚姻忠诚协议书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约定的夫妻双方不得违反的婚外性行为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以变更夫妻人身权利义务或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目的是为了维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或者是为了惩罚有过错方而达成的协议。2013年5月山西1女因丈夫出轨,凭“忠诚协议”成功索赔10万。 婚姻忠诚协议书,事实上就是夫妻2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婚姻忠诚协议书的内容大致包括夫妻双方中有1方发生不忠行为则必须离婚,同时有不忠行为的1方将丧失子女探视权、监护权,并于婚后放弃共同财产中的部分归对方或子女等第3人所有。
2、婚姻忠诚协议书效力如何?法官如此说: 法官解释说,所谓的“婚姻忠诚协议书”,事实上就是夫妻2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1般在实践中,忠诚协议表现为婚姻关系中1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1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变动。 法院调查发现,婚姻忠诚协议书的内容大致包括夫妻双方中有1方发生不忠行为则必须离婚,同时有不忠行为的1方将丧失子女探视权、监护权,并于婚后放弃共同财产中的部分归对方或子女等第3人所有。 对此,法官认为,法院对各种类型的忠诚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需要区别对待。“比如双方约定的,1方违背忠诚协议双方将必须离婚的条款,法院肯定无法认定。这是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需以离婚登记以及法院生效文书达成,即使双方签订了该协议,当确实有1方发生不忠时,该协议也无法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同时,不被认可的还有对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探视权等身份权的约定。法官说,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权利,是基于亲子关系。而是否限制父母对子女的该类权利,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程序要求,对该类重大权利,夫妻双方不能通过约定就予以限制。“但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是可以在离婚过程中通过协商解决的。”法官补充说,因为这个问题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该认为具有效力。 在财产分配上,夫妻双方无论是否离婚,约定不忠的1方放弃共同财产中的部分归对方或子女等第3人享有,该类忠诚协议都是被认为有效的。 “实践中,还存在部分混合型忠诚协议,其中法院可能认定部分内容。”法官举例说,如果夫妻双方约定1方出现不忠诚行为,则双方离婚、财产归对方所有,这其中法院无法认定离婚部分,但对房产归属的处理,法院则是肯定其效力的。
4、婚姻忠诚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婚姻忠诚协议书要想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订立婚姻忠诚协议书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婚姻忠诚协议书表达了真实的意思表示;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婚姻忠诚协议书处理的是当事人的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百4十3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1千06十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千06十2条、第1千06十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1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5、婚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约定的夫妻双方不得违反的婚外性行为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以变更夫妻人身权利义务或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目的是为了维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 夫妻忠诚协议,事实上就是夫妻2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夫妻忠诚协议的内容大致包括夫妻双方中有1方发生不忠行为则必须离婚,同时有不忠行为的1方将丧失子女探视权、监护权,并于婚后放弃共同财产中的部分归对方或子女等第3人所有。
6、婚姻忠诚协议是否可以公证
我国现行民诉法虽没有诉前调解的规定,但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的报道却常见诸报端并获得赞誉,可见诉前调解在实践中已具有存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诉前调解主要包括两种情形,1是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1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笔者认为,目前在法院对诉前纠纷进行调解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于诉前调解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操作: (1)、诉前调解程序的启动 因为诉前调解发生在提起诉讼之前,所以笔者认为诉前调解的启动应在案件当事人到法院立案之时。具体而言,就是在法院立案庭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当事人来院立案之时,立案人员应仔细审查案件,判断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是否有调解的可能。对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1审民商事案件,立案法官应该充分行使释明权,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告知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利弊,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调解,并征求、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诉前调解。如果当事人愿意,则应暂缓立案,由法官将案件转至立案庭内设置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由立案法官协助人民调解员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庭进行调解。 (2)、诉前调解的适用范围 诉前调解虽然具有灵活和简易等优点,但却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且在程序上也呈现出非法律性、非正式性,所以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应该严格控制其适用范围。笔者认为诉前调解只适用于以下1些调、撤率较高的案件:(1)家庭纠纷类,如:婚姻、抚养、赡养、收养、监护婚、继承等。(2)小标的额案件,如:小额的债务纠纷、小额的合同纠纷等。(3)民间借贷纠纷类,如诉讼标的额较小,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民间借贷案件。(4)其他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 (3)、诉前调解的效力及时间 诉前调解结束后,会产生两个结果:1是调解失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另1种则是调解成功,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于前者我们不必细述,而对于后者,则会出现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调解文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由此可看出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工作室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那么是否会出现因调解协议难以执行而造成当事人放弃这1解决纠纷的途径呢?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下途径予以解决: 即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由调解员明确告知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并提出可以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的建议和可以申请法院出具正式调解文书的建议。如果双方当事人提出法院制作调解书的请求,则应由法院首先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然后再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在调解书中应述明案件系调解工作室调解,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予以确认的情况。 任何1种程序,都不能没有时间的限制,诉前调解也是1样,如果没有调解期限限制,则势必会侵害当事人的权利。但调解又是1个双方从有争执变为无争执,从有矛盾变为相融合的过程,若时间过短,则1般不容易调解成功,因此笔者认为,诉前调解的时间应限定为1个月至两个月中间为宜。如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可按前述方法确定如何履行协议;如调解不成,人民调解工作室则应将案件转至法院立案庭,由法院立案后进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