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我国婚姻法中离婚后哪些人有探视权?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1、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法官1般会判决1个月探视两次到4次。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法官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那么1般就按照协商好的探视次数履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法官1般会判决1个月探视两次到4次。

我国婚姻法中离婚后哪些人有探视权?



2、我国婚姻法中离婚后哪些人有探视权?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青年人们对于婚姻的价值观也在发生着改变,结婚、离婚都是常事了。有的家庭的离婚还伴随着子女的抚养与探视问题,时常也会有相应的纠纷出现,那么到底在我国婚姻法中对于离婚后哪些人有探视权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为您解答。

1、哪些人能获得探望权

1、关于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1起并与子女保持有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母。由此可见,父母行使探望权是有条件的:(1)必须是已离婚,未与子女生活在1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2)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着父母子女关系的父母。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推知,行使探望权的父母包括: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生父母(婚生子女的父母、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人工生育子女的父母)、养父母、已与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并在离婚后愿继续提供抚养费的继父母。

3、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同时对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时间、方式等达成协议。

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是否对探望子女达成了协议,即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是通过诉讼离婚,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应有探望子女的条款,其内容必须合法;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做出具体的判决。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应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人民法院做出具体的判决。

2、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通过这条规定,对探望权赋予了提起强制执行的效力。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看,探望权纠纷最大的问题也是执行。由于探望权涉及到人身的问题,就不能对子女的人身及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依新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衡量父或母探望行为的根本标准。可以想象,享有探望权的1方在执行法官、法警的陪同下探望子女,或因违反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探望子女而受到处罚,都会给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其实,国家之所以要立探望权,即根本目的是为了子女。探望子女是基于血缘、亲子之上的自然权利,而不仅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成长过程中保持身心健康发展之所需。不论父母双方离婚后哪些人有探视权,子女都有权利要求与自己的父母见面。 延伸阅读: 关于探视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探视权起诉状范本。

离婚协议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什么?



3、离婚协议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什么?

中国的法律程序已经日益完善,在生活中解决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来给,特别是在解决婚姻问题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婚姻法出了相关规定的进行,单亲孩子心理成长期缺乏家庭亲情与教育,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探视就是对孩子的精神进行抚慰。那离婚协议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1、婚姻法离婚探视权的规定

1、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1方有协助的义务。

3、婚姻法第38条第2 家庭离异带来的单亲子女教育问题成为1个社会问题。单亲孩子心理成长期缺乏家庭亲情与教育,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探视可以对孩子的精神进行抚慰。那么,婚姻法中离婚孩子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网站的小编为您解答。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利。

5、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25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2、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1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1种身份权。它是1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3、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4、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在法治社会生活中的我们需要具备1定的法律知识,在解决生活中的任何问题,需要依法来解决,享有探望亲生子女慰籍亲情的权利,积极恰当的行使也是保障单亲家庭孩子健康成长的1条途径,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延伸阅读: 离婚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 律师费1般收多少,离婚找律师多少钱?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婚姻法对离婚后探视孩子的规定有哪些?



4、婚姻法对离婚后探视孩子的规定有哪些?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哪怕双方离婚了,也对孩子有监护权。1般来说,当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时,男方要承担抚养费的支付,并且享受探视孩子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都不能无故剥夺。那么婚姻法对离婚后探视孩子的规定有哪些?小编结合相关法律给大家做个介绍。

1、婚姻法对离婚后探视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1、《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1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2、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1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1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3、探望权的特点是什么?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1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1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1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1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1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1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综上所述,根据婚姻法对离婚后探视孩子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1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具体的探视方式、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介入处理。对方阻扰探视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并且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探视权起诉状范本 关于探视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探视存在什么问题?



5、新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探视存在什么问题?

《婚姻法》第3十8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1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新西兰婚姻法中离婚后有探视小孩的权利吗



6、新西兰婚姻法中离婚后有探视小孩的权利吗

首先新西兰法律不了解 但是根据情理的话 估计探视权利法律会做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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