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婚姻法离婚法,婚姻离婚法

香港婚姻法离婚法


1、香港婚姻法离婚法


法律主观:


目前我国婚姻法已经失效,关于离婚的规定适用民法典。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7十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2、婚姻离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章 离 婚)


第3十1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3十2条 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3十3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1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3十4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3十5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3十6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3十7条 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十8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1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3十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1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另1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4十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十2条 离婚时,如1方生活困难,另1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无结婚证的婚姻离婚法


没有婚姻离婚法。


无结婚证属于同居,不是法定夫妻,不受法律保护。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的如下规定:


第5条、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4、婚姻离婚法


只有《婚姻法》,而没有“婚姻离婚法”。


《婚姻法》中,包含了离婚的内容;《婚姻登记条例》中,同样包含了离婚的内容,你可在网上查阅。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5、结合中国婚姻法离婚法如何书写离婚协议


结合中国婚姻法离婚法如何书写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1儿子/女儿,名 。因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1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 年 月 日前1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1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1天。)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 元,双方各分1半,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1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1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1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1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4、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1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方于 年 月 日向XXX所借债务由 方自行承担……)   
5、1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3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1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6、20167月1号婚姻法离婚法再婚老年人离婚怎说


没听说什么“20167月1号婚姻法离婚法”。


再婚老年人离婚仍适用1980年9月10日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十1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的《婚姻法》第十7条、第十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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