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的诉讼实务流程,确认婚姻效力案件可以上诉吗

婚姻案件的诉讼实务流程

1、婚姻案件的诉讼实务流程

婚姻案件诉讼实务流程如下:

1、起诉方选择有管辖权的管辖法院;

2、在起诉状中要写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及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

3、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确认婚姻效力案件可以上诉吗

2、确认婚姻效力案件可以上诉吗

法律分析: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不能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该判决自做出判决书时生效,故不得上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

3、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

法律分析:在实践中,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将诉讼类型分为给付之诉、形成之诉和确认之诉三种类型,每一种诉讼模式都有自己的特点和流程以及举证责任分配也是不同的。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变更之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为什么不能上诉

4、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为什么不能上诉

法律分析:不可以。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造成的,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可以在婚姻缔结地起诉吗?

5、离婚可以在婚姻缔结地起诉吗?

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婚姻缔结地是被告住所地,那么才可以向婚姻缔结地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可以起诉么

6、父母干涉婚姻自由可以起诉么

法律分析:因此根据我国法律,父母干涉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婚姻是自由人意志的体现,结婚或不结婚是人的一项自由权利,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已任何方式干涉公民的婚姻,其中父母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特殊人,在法律上也没有特殊地位可以干涉子女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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