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内购置的房产属公共财产,而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如另一方去世了,他的子女能继承该50%的遗,婚姻存续期什么意思
1、在婚姻存续期内购置的房产属公共财产,而产权证上只写1方的名字,如另1方去世了,他的子女能继承该50%的遗
首先说是夫妻共有财产而不是公共财产,否则大家都要去分的哈...产权证只有1方的名字它仍是共同财产,在1般情况下,如1方去世,只有1半财产份额作为去世者的遗产,另1半是生者1方的财产,然后,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1顺序继承人来共同继承遗产,1般是由继承人平均分配...。
2、婚姻存续期什么意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1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1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 婚姻期间夫妻享有哪些权利 婚姻期间夫妻享有以下权利:
1、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1方不得对另1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3、夫妻1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1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5、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离婚后继承父母遗产后是否还婚姻存续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
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1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属于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1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1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清偿。
4、婚姻存续期什么意思
1、婚姻存续期什么意思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1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1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期间夫妻享有哪些权利 婚姻期间夫妻享有以下权利:
1、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1方不得对另1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3、夫妻1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1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5、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