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的工资是否有女方,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姐姐将房产公正,只赠与男方,女方有享有权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的工资是否有女方



1、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的工资是否有女方

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的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婚姻法》第十7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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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姐姐将房产公正,只赠与男方,女方有享有权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姐姐将房产公证只赠予男方女方有享有权吗?如果在夫妻共有7间的话。南方姐姐,赠予的房产的话应该算是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女方也是享有权利的。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负担女方的生活费,离婚时怎么办?



3、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负担女方的生活费,离婚时怎么办?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如果是属于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男方应该承担扶助费。如果女方不是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男方就不需要负担女方的生活费,但应该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分割。好的方式有:

1、协商分割。东方只要达成1致的分割意见,就可以履约。

2、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各自获得1半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姐姐给女方两万元如果离婚请问这钱该还吗?



4、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姐姐给女方两万元如果离婚请问这钱该还吗?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姐姐给女方2万元,如果离婚,请问这钱该还吗? 首先要看这2万块钱是姐姐送给你的还是借给你的。 不过离婚了,这2万块钱最好还是还给男方的姐姐,比较好也比较妥当吧。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5、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1、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1、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处理方法如下: (1)婚姻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女方可以起诉,也可以选择离婚; (2)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处理,双方都有平等的处分权; (3)男方不支付生活费的,符合1定的情形时,女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扶养费。如果不支付子女的生活费的,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其按时支付抚养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期间贷款离婚后银行如何处理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4、如果夫或妻1方死亡的,生存1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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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借款,离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1千08十9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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