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婚后闹矛盾女方又不说退婚又不说合好就拖着,2016年三月查出怀孕了,四月十五号订婚的,礼金12万8,订婚时付了6万,答应年底付清,买金子的时候我妈想要我买两个手镯,他爸骂了我妈,我妈也没跟我说忍忍就算了,年底称没有钱给,于是双方矛盾激化,他父亲恶语重伤我爸妈,还叫我滚,说我们是骗子,骗他家钱,我是骗子还会跟他儿子生小孩?这样的家庭坏境实在受

关于订婚后闹矛盾女方又不说退婚又不说合好就拖着



1、关于订婚后闹矛盾女方又不说退婚又不说合好就拖着

强扭的瓜不甜。这样的女人已经不能要了,是很危险的。 想1想,就算你们结婚了,她心里面想着的是别的男人,你怎么办?她和你过腻了会怎么样?万1那个男人来找她,会发生什么事?这是任何男人都接受不了的。可以和她好好谈谈,做普通朋友。她要和你重归于好,千万不要答应。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努力赚钱。多交几个女朋友,别轻易结婚,不要对女人太好,抻着点,轻易得到的东西不值钱。 潇洒点吧!哥们,她不是你的缘分。 在法律上你们没结婚没共同生活 那彩礼是必须要反还的。 你们谈恋爱互相花的钱是不用反还的。 按你所说情况女方很有可能属于或者类似于骗婚!应该反还100% 法院肯定会判你赢。 我们不是法官 具体情况也不是很了解,依我的看法 女方有骗婚可疑性,这类的应该退还100% 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2016年3月查出怀孕了,4月十5号订婚的,礼金12万8,订婚时付了6万,答应年底付清,买金子的时候我妈想要我买两个手镯,他爸骂了我妈,我妈也没跟我说忍忍就算了,年底称没有钱给,于是双方矛盾激化,他父亲恶语重伤我爸妈,还叫我滚,说我们是骗子,骗他家钱,我是骗子还会跟他儿子生小孩?这样的家庭坏境实在受



2、2016年3月查出怀孕了,4月十5号订婚的,礼金12万8,订婚时付了6万,答应年底付清,买金子的时候我妈想要我买两个手镯,他爸骂了我妈,我妈也没跟我说忍忍就算了,年底称没有钱给,于是双方矛盾激化,他父亲恶语重伤我爸妈,还叫我滚,说我们是骗子,骗他家钱,我是骗子还会跟他儿子生小孩?这样的家庭坏境实在受

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1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孩子在2岁以下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祝愉快!。

即将结婚,由于发生矛盾吵架,婚礼告吹,没有登记,想要把十万元彩礼钱要回来



3、即将结婚,由于发生矛盾吵架,婚礼告吹,没有登记,想要把十万元彩礼钱要回来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下称《婚姻法解释(2)》)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婚礼上发生矛盾而离婚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吗



4、在婚礼上发生矛盾而离婚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吗

导读:给付彩礼后,以下3种情况女方需要返还: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1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虽然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1方要求返还。双方登记结婚后又离婚,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其要求返还时对方应予返还。本案中的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后,由于在婚礼上闹矛盾而分手,是第2种情况。因此,女方应该返还彩礼!咨询小伙儿小钱日前说:“为结婚,我先后付给女友小刘5万多元彩礼。我俩登记后,在婚礼上发生矛盾并导致最终分手。”他想知道:在从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生活困难能否索还已支付的彩礼。律师解答律师认为:像小钱这种情况,可以索还彩礼。即使没有这种情况,如果双方不能缔结婚姻,小钱也可依法索还彩礼。关于彩礼返还1事,在双方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司法途径在离婚诉讼中1并解决,也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 为案由在离婚后单独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可根据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律师进1步解释说,给付彩礼后,以下3种情况女方需要返还:其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1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原因是男方给付彩礼在形式上虽是1般赠与,但实质上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其2,虽然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1方要求返还。如本案中小钱遇到的情形,结婚仪式举行的当天发生矛盾,女方当即回了娘家并与之分手。此时,双方离婚且给付彩礼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1方应予返还。其3,双方登记结婚后又离婚,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其要求返还时对方应予返还。这是法律保护弱者的重要体现,按照相关规定,“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延伸阅读: 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有时间限制吗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婚约解除如何返还彩礼。

订婚后因为矛盾要分手



5、订婚后因为矛盾要分手

你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2)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査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 (3) 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规定。你如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办了婚礼没领证彩礼要全退吗



6、办了婚礼没领证彩礼要全退吗

1、没领结婚证彩礼能全部退吗 根据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岩核吵双方办理结婚登粗侍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1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

2、3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依据以上规定,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2、彩礼是指什么 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1,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1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1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1种行为。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1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不退还。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彩礼陋习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1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行动进行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章总则中的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篇“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还有就是通过媒人要对方索要,而且现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风俗”也违反了这1条,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3、彩礼不予返还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1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氏肢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1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1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1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1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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