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过错方需赔偿多少?无过错方是否可请求出轨者支付精神赔偿金

婚姻法离婚过错方需赔偿多少?



1、婚姻法离婚过错方需赔偿多少?

作为1项法律制度,要得以实现,必须依法进行  (1)必须由无过错方1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至于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时间,根据《婚姻法》解释(1)的相关规定,必须在离婚时1并提起, 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1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2审期间提出的,2审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2)必须向有过错的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配偶提起,即只有与无过错方形成有效婚姻关系的人才是义务主体,其他人如与有配偶重婚、同居的人,不属于赔偿义务主体。  (3)必须在离婚时得以提起,即提起必须以离婚存在为前提 。没有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能在婚内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在离婚后,无过错方也不得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4)离婚损害赔偿,既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诉讼离婚。   (5)离婚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金额的确定,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1般应考虑过错程度、实际损失、以及双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年龄状况、对家庭义务的支付、谋生能力、当地1般的赔偿标准等因素来确定。

无过错方是否可请求出轨者支付精神赔偿金



2、无过错方是否可请求出轨者支付精神赔偿金

1、无过错方是否可请求出轨者支付精神赔偿金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4十6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十8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无过错方损害赔偿怎么提起?1般诉讼离婚中诉讼请求的提起方式有两种,1是单独提起,即在离婚诉讼之外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2是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法院合并审理。而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则必须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提起,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必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起。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必须同时提起赔偿请求,否则将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2)协议离婚的赔偿请求权可以在婚后1年内向法院提起。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提出赔偿请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明放弃的,法院将不予支持。(3)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不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家庭成员,则任何1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出损害赔偿。

3、无过错方能向第3者索赔吗?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2十9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4十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是“找小3”的过错方(1般为男方),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第3者的可能。所以,就目前而言,妻子难以起诉第3者,妻子也无法要求第3者赔偿,法律只支持“无过错方”(妻子)对“过错方”(丈夫)要求的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了夫妻忠实义务的1方提供了更高的保护,但是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不仅是1个实体问题,也是程序问题。不过这里的过错,并非是我们理解的日常生活中的过错行为,而应当是《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的过错情形。 延伸阅读:离婚时工伤赔偿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双方协议离婚有青春损失费赔偿吗?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当夫妻1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过错包括( )A.重婚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C.实施家庭暴D.虐...



3、当夫妻1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过错包括( )A.重婚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C.实施家庭暴D.虐...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查的是婚姻法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婚姻法还规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当夫妻1方有下列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支付赔偿金。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论述我国婚姻法修正案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4、论述我国婚姻法修正案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1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时,无过错另1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46条规定,因1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离婚时无过错1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夫妻1方具有该条规定情形之1的,离婚时无过错的另1方依法享有请求过错方给予赔偿的权利。由此我国婚姻法第1次在立法上肯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从国外立法看,离婚损害赔偿是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早已有之的救济性法律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作为对婚姻当事人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时的救济手段,具有3方面功能。第1,填补损害。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其最基本的功能是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受损害的权益因得到救济而恢复。第2,慰抚受害人的精神。法律强制过错方为其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它体现了婚姻当事人双方行为的是与非,体现了对无过错当事人1方无端受损的同情和对其遵守法律要求的行为的肯定和尊重,这无疑是对受害人感情上和精神上的1种有力安慰,能适度减轻受害人的痛苦。第3,制裁和预防相关违法行为。 婚姻法修正案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制的需要。建立离婚损害赔偿,是新形势下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依法追究重婚;姘居;通奸;婚外恋;家庭暴力等过错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从司法实践看,由于我国婚姻法原没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按照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照顾的原则体现对过错方行为的惩罚。但是在共同财产不多甚至没有的情况下,该照顾原则无法实际适用,无法给予无过错方以公平合理保护,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制裁。只有离婚损害赔偿,才能使合法的婚姻家庭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得到救济,非法行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46条规定,产生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定事由有5种:第1,夫妻1方重婚。第2,夫妻1方与他人同居。第3,夫妻1方实施家庭暴力。第4,夫妻1方虐待家庭成员。第5,夫妻1方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无过错1方有权请求。如果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或者夫妻双方均无过错,就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此外,如果婚姻当事人1方虽有重大过错行为,但该行为业已得到另1方的原谅;宽恕,离婚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引起的,另1方依法也不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损害赔偿只适用于离婚程序中,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婚内出轨,无过错方获精神损害赔偿



5、婚内出轨,无过错方获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   陆某、陈某登记结婚育子陈某某。2011年陆某、陈某开始分居并持续至今。陈某某自双方分居后跟随陆某生活。陆某称陈某在此期间认识了其他女性,并1起生活,陈某认可曾有此事。陆某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要求陈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5万元。   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陈某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与其他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应认定在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问题上,陈某具有过错,对陆某要求陈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支持。判决准予离婚,陈某给付陆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评析   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了夫妻的互相忠实义务。维护夫妻之间的相互忠诚,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本案中,陈某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伤害了陆某的个人感情,损害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陈某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亦违反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陆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论述我国婚姻法修正案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6、论述我国婚姻法修正案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1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时,无过错另1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46条规定,因1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离婚时无过错1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夫妻1方具有该条规定情形之1的,离婚时无过错的另1方依法享有请求过错方给予赔偿的权利。由此我国婚姻法第1次在立法上肯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从国外立法看,离婚损害赔偿是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早已有之的救济性法律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作为对婚姻当事人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时的救济手段,具有3方面功能。第1,填补损害。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其最基本的功能是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受损害的权益因得到救济而恢复。第2,慰抚受害人的精神。法律强制过错方为其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它体现了婚姻当事人双方行为的是与非,体现了对无过错当事人1方无端受损的同情和对其遵守法律要求的行为的肯定和尊重,这无疑是对受害人感情上和精神上的1种有力安慰,能适度减轻受害人的痛苦。第3,制裁和预防相关违法行为。 婚姻法修正案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制的需要。建立离婚损害赔偿,是新形势下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依法追究重婚;姘居;通奸;婚外恋;家庭暴力等过错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从司法实践看,由于我国婚姻法原没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按照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照顾的原则体现对过错方行为的惩罚。但是在共同财产不多甚至没有的情况下,该照顾原则无法实际适用,无法给予无过错方以公平合理保护,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制裁。只有离婚损害赔偿,才能使合法的婚姻家庭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得到救济,非法行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46条规定,产生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定事由有5种:第1,夫妻1方重婚。第2,夫妻1方与他人同居。第3,夫妻1方实施家庭暴力。第4,夫妻1方虐待家庭成员。第5,夫妻1方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无过错1方有权请求。如果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或者夫妻双方均无过错,就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此外,如果婚姻当事人1方虽有重大过错行为,但该行为业已得到另1方的原谅;宽恕,离婚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引起的,另1方依法也不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损害赔偿只适用于离婚程序中,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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