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判决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可否判决撤销婚姻登记行为
1、可撤销婚姻判决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知道婚姻可以分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以及可撤销婚姻。针对其中的可撤销婚姻,法律规定的相应的情形,只有符合规定的情况,那么经过法院的判决才能将原来的婚姻关系撤销。那么可撤销婚姻判决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可撤销婚姻判决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1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1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1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1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1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婚姻1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2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2、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实践中,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不1样的,最大的不同就是导致出现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情形不同。具体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延伸阅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需要满足的条件及处理程序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
2、可否判决撤销婚姻登记行为
结婚登记是男女双方取得合法婚姻的必要步骤。只有经过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夫妻关系才可以完全确立。不过并不是每1对男女都能进行结婚登记的,结婚登记必须满足1定的条件。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律禁止结婚情形,并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才能领取结婚证。
3、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针对不符合国家婚姻登记情况的人员,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婚姻进行撤销,撤销婚姻的民事判决书通常由法院出具。撤销婚姻的执行是在符合国家新婚姻法的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1下,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1、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并审理的民事案件用)(××××)×行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第3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因不服(行政主体名称)(写明案由)1案,本院已以 (××××)×行初字第××号(具体案号)立案。×××(申请人名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十1条第1款规定,向本院申请1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写明具体民事纠纷的案由)。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以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等)。被告×××辩称,……(写明被告的答辩请求、主要理由以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第3人×××述称,……(写明第3人的意见、主要理由以及第3人提供的证据、依据等)。本院依法调取了以下证据:……(写明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经庭审质证(或庭前交换证据、庭前准备会议),……(写明当事人的质证意见)。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写明法院的认证意见和理由)。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必要时可增加相关行政裁判认定的事实)。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必要时可增加相关行政裁判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 记 员 ×××
2、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判决书当中,针对原被告双方,判定结果,依据的法律等这些重要信息,都会在判决书当中标注清楚。另外针对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小编也在上文当中为大家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大家可以参考1下。 延伸阅读: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新婚姻法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
4、撤销婚姻判决书有效吗?
离婚判决书是唯1不能撤销的判决书。没有机会重来的,离了就是1辈子,复婚除外。
5、法院判决婚姻被撤销被告可否上诉?
当然可以上诉的,这是法律的规定。撤销婚姻关系案件适用简易或普通的诉讼程序,有原、被告双方,1方不服判决,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对此,在判决书中也会明确记载。请注意这是说的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另外,实践中还另有1种,要求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判决1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上诉。相关法条: 《婚姻法》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第9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1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第十1条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6、可撤销婚姻的判决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发生的种种婚姻判决中,有1类比较另类,不是平常的离婚判决而是可撤销婚姻判决,可撤销婚姻在国内虽然较少人知道但是也不是很少见,那么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判决有哪些法律依据?网就来给大家解答1下。
1、可撤销婚姻的判决有哪些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1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1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1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第十2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2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婚姻1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2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4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婚姻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1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这说明我国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后果,也即未经公权力宣告前,不能作为无效对待。
2、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十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1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1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1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1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婚姻作为两个人家庭关系的纽带,前提并不是很多年轻人认为的那样爱情大过1切。要知道感情虽然很重要但是自愿才是1切的真正的前提,如果有1方对于婚姻存在不愿意、反对的态度,那么即使双方父母同意或者对方1往情深并因此受到胁迫,那么这样的婚姻则应该是无效的,不过需要去进行撤销请求,如果大家对此还是有很多的疑问的话可以直接询问网上的律师哦。 延伸阅读: 可撤销婚姻申请时间是多久 可撤销婚姻中如何分割财产 怎样认定可撤销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