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的生活困难如何界定,婚姻法中关于离婚中:一方生活困难如何理解
1、婚姻法中的生活困难如何界定
婚姻法中的生活困难是根据夫妻的平均年收入来界定的。
2、婚姻法中关于离婚中:1方生活困难如何理解
我国《婚姻法》第4十2条规定:“离婚时,如1方生活困难,另1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主要包括: (1)1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2)1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3)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1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适当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1方的实际需要和另1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居住权、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
3、婚姻法的1方生活困难是指的什么情形
方生活困难是指的是下列情形:
1、仅仅依靠自己个人的财产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的;
2、1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或者局方比较困难的;
3、无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有缺失的。另1方需要给生活困难的1方适当的帮助,具体的办法双方可以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9十条 离婚时,如果1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1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根据《婚姻法》,下列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
正确答案:B 解析:B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而对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条件的,1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到18周岁为止,但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
5、婚姻法中关于离婚中:1方生活困难如何理解
我国《婚姻法》第4十2条规定:“离婚时,如1方生活困难,另1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主要包括: (1)1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2)1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3)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1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适当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1方的实际需要和另1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居住权、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
6、婚姻法中关于离婚中:1方生活困难如何理解
我国《婚姻法》第4十2条规定:“离婚时,如1方生活困难,另1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主要包括: (1)1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2)1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3)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1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适当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1方的实际需要和另1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居住权、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