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升职路线,女公务员如何再升职?

公务员升职路线



1、公务员升职路线

公务员升职路线: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分为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试公开、民主、平等、竞争原则。公开、民主、平等、竞争原则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工作必须公开进行,要在1定范围内向公务员公布有关情况;对晋升职务的人选要进行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在职公务员按照法定规则和程序都享有平等的晋升权利,不因其性别、出身、种族、肤色、民族、宗教、婚姻等因素而受到特殊优待或歧视;要通过公开考试或考核,择优晋升。注重实绩原则,这1原则又称“功绩制”原则。所谓注重实绩,就是把工作实绩作为公务员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公务员不仅可以参加党派活动,而且要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这就要求公务员既要精通业务,又要具有献身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觉悟。因此,我国公务员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逐级晋升原则,逐级晋升原则是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普遍坚持的1项职务晋升原则,我国公务员的晋升也实行逐级晋升原则。这1原则是指在1般情况下,公务员晋升只能按照职务等级序列,由低到高,1级1级地晋升。



2、女公务员如何再升职?

同时,专题调查提出制定《女公务员发展规划》,并作为提拔中高级女干部的依据。 调查显示,在调查“选择公务员的目的”时,女性中有67.1%的人回答工作稳定,有29.9%的人认为能充分发挥自己已有的能力,有19%的人认为职业地位比较高,还有11.9%的人回答有发展前途。当问及如果“再让你选择职业,你还会选择公务员吗?”女性中有84%的人继续选择公务员,持否定的占16%;男性继续选择公务员职业的为77.7%。由此可见,女性看重公务员职业稳定,又热爱公务员这个职业。 当调查“人生成功的标志”时,女性中有53.2%的人认为在“社会中能体现自我价值”,有22.5%的人认为“婚姻美满家庭幸福”。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女性希望看到晋升的机会。有58.4%的女性“很希望和比较希望”能够晋升职务,比男性高出0.7%。从女公务员的精神追求来看,选择前4位的是敬业精神、好学上进、做事认真和文明礼貌。 据调查显示,近3年来,有65.5%的女公务员接受各种培训,有49.4%的公务员“非常愿意”或“比较愿意”继续学习,比男公务员高出28.2个百分点。她们继续培训的内容是:外语27.4%、法律知识21.4%、社会管理1.4%、学历9.9%、WTO规则2.8%,女公务员终身教育的观念越来越强烈。谈到男女公务员同等年龄退休的看法时,55.7%的女性认为“男女公务员应同龄退休”,比男性高出24.3%。 同时,调查还认为女公务员面临以下问题:安于现状,竞争不足,培训机会少,缺乏针对性,沟通渠道不畅通,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还不高,妇女组织的影响力不够大。 对此,专家建议首先是重视女公务员人力资源的开发,将女公务员的培养、培训纳入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公务员培训教育规划之中,适时制定《上海市女公务员十15发展规划》,并将其作为选拔中高级女干部的依据。其次要加强职能培训,让女公务员到各种岗位上去锻炼。第3要加大对女公务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女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3、公务员学历提升后需要向单位报告吗?



4、女公务员如何再升职?

同时,专题调查提出制定《女公务员发展规划》,并作为提拔中高级女干部的依据。 调查显示,在调查“选择公务员的目的”时,女性中有67.1%的人回答工作稳定,有29.9%的人认为能充分发挥自己已有的能力,有19%的人认为职业地位比较高,还有11.9%的人回答有发展前途。当问及如果“再让你选择职业,你还会选择公务员吗?”女性中有84%的人继续选择公务员,持否定的占16%;男性继续选择公务员职业的为77.7%。由此可见,女性看重公务员职业稳定,又热爱公务员这个职业。 当调查“人生成功的标志”时,女性中有53.2%的人认为在“社会中能体现自我价值”,有22.5%的人认为“婚姻美满家庭幸福”。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女性希望看到晋升的机会。有58.4%的女性“很希望和比较希望”能够晋升职务,比男性高出0.7%。从女公务员的精神追求来看,选择前4位的是敬业精神、好学上进、做事认真和文明礼貌。 据调查显示,近3年来,有65.5%的女公务员接受各种培训,有49.4%的公务员“非常愿意”或“比较愿意”继续学习,比男公务员高出28.2个百分点。她们继续培训的内容是:外语27.4%、法律知识21.4%、社会管理1.4%、学历9.9%、WTO规则2.8%,女公务员终身教育的观念越来越强烈。谈到男女公务员同等年龄退休的看法时,55.7%的女性认为“男女公务员应同龄退休”,比男性高出24.3%。 同时,调查还认为女公务员面临以下问题:安于现状,竞争不足,培训机会少,缺乏针对性,沟通渠道不畅通,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还不高,妇女组织的影响力不够大。 对此,专家建议首先是重视女公务员人力资源的开发,将女公务员的培养、培训纳入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公务员培训教育规划之中,适时制定《上海市女公务员十15发展规划》,并将其作为选拔中高级女干部的依据。其次要加强职能培训,让女公务员到各种岗位上去锻炼。第3要加大对女公务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女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5、公务员离婚对升职有没有影响

公务员能不能离婚,对升职有没有影响,在于公务员自身有没有犯重大错误,合法的离婚,对于公务员的仕途并没有直接影响,干部任用遵循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等原则,但如果是公务员自身犯了重大错误,对名声造成很大的不良反响的时候,会影响到他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对于升职会有不好的影响。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想要考取公务员,竞争力越来越大,考取1个公务员不是1件容易的事情,当考上公务员之后,就要遵循相关的规则,认真工作,听从指导,听从安排,对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对于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是会可能破格越级晋升职务的,所以对待工作要认真务实。对于优秀的人不会被埋没的。国家公务员离婚没有影响,公务员婚姻状况和变化会在人事档案有所体现,合法结婚或者离婚,对其仕途本身并没有直接影响。干部任用遵循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等原则,所以,公务员平时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表现好坏也会影响他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婚姻法里没有规定公务员不能离婚. 公务员婚姻状况和变化会在人事档案有所体现,合法结婚或者离婚,对其仕途本身并没有直接影响.干部任用遵循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等原则,所以,公务员平时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表现好坏也会影响他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务员晋升领导职务,需要按照程序办理,

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选出在群众当中有公信力的人员。

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1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4、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体制内不结婚无法升职吗

体制内不结婚不影响升职。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也就是说,在我国,婚姻自由,是否结婚与体制内晋升并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4十9条 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十条 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1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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