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 )。,自考本科行政法学与婚姻家庭法那个好考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 )。


1、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 )。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 )。


A.宪法


B.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


C.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D.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P67)


本题知识点: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渊源,




2、自考本科行政法学与婚姻家庭法那个好考


婚约与轮宴家庭法好考。行政法学难度比较大,而且知悄桐好识面量都很大,所以需要自己下很大的功夫,婚姻家庭法比较简单易懂,而且好学,知启铅识面也比较小。



3、1999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




4、婚姻家庭法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


要点1: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1千04十2条、第1千07十9条、第1千09十1条所称的“虐待”。


要点2: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要点3: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要点4: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不能撤诉。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1并作出判决。


要点5: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3人参加诉讼。


要点6: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要点7: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要点8: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1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1)》延续了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院支持这3种情况下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2项、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以下哪些是外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外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平等原则: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应当平等对待,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 自由原则:婚姻关系应当基于自愿,不得强迫缔结婚姻。


3. 忠诚原则:夫妻应当忠诚、诚实地对待纳此对方。


4. 爱护原则:夫妻应当相互关心、相互爱护。


5. 互助原则:夫妻应当相互岩友帮助、相互支持。


6. 家庭利益原则:夫妻应当以家庭利益为重,共同维护家庭稳定和和谐。


7. 子女利益原则:夫妻应当以子女的利益为重,共同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责任。


解释:外国婚姻家庭法是指各国家庭法律制度中,针对夫妻关系、婚姻关系以及家庭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其中,基本原则是指在各国家庭法律制度中,被广泛应用和认可的关于婚姻和家庭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和基础性。


拓展:不同国家的婚姻家庭法存在差异,但是基本原则的制定和实践都是为了保护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粗茄槐稳定和和谐,为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



6、以下哪些是外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外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 平等原则:男女在婚姻关系中应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


2. 自由原则:自愿结婚,不受强迫、干涉或限制;


3. 忠诚原则:婚姻关系应建立在忠诚、信任和互相扶持的基础上行饥;


4. 同居原则:婚姻关系应建立在同居生活基础上;


5. 家庭原则: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应得到保护和支持;


6. 离婚原则:离婚应依法进行,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7. 子女权益原则: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闹春


解释:外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条文中所体现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旨在保护婚姻关系中各方的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拓展: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婚姻家庭法在具体内容和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普遍都会体现上述基本原则。例如,美国的婚姻家庭法注重保护个人自由和隐私权,鼓励离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德国的婚姻家庭法则重视婚姻关系的液带耐平等、互助和和谐,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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