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籍证明可以代替户口本去办理婚姻公证吗,商品房过户:过户人办理公证无需婚姻登记证明

用户籍证明可以代替户口本去办理婚姻公证吗


1、用户籍证明可以代替户口本去办理婚姻公证吗


不可以


办理婚姻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薯纳


● 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 结婚证书


● 与所需公证棚手运书数量相应的夫妻合影照片若干张


● 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出生公证,可委托他链梁人代为申办,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商品房过户:过户人办理公证无需婚姻登记证明


江苏省苏州市李先生到苏州市公证处咨询,办理公证还是否需要提供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据了解,原来李先生家的老宅基地拆迁安置了几套定销商品房,由于他母亲去世了,父亲和李先生家兄弟姐妹几个商量着直接把定销商品房过户给子女。李先生材料陆陆续续准备的差不多了,就差老父亲的单身证明。李先生昨天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但被告知现在不开了。所以,1大早李先生就急忙到公证处咨询该怎么办。苏州市公证处的公证员告诉李先生,办理公证手续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还是要审查的,只是所有户籍在苏州市、区的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律由公证处来核实,当事人不再需要自行提供证明了。去年8月底民政部下发《关于进1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后,全国各地民政部门陆续停止向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9月2十5日苏州市、区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证实停止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民政部门的这1便民举措,却使公证工作1度陷入僵局。婚姻状况对于房屋权属、继承人范围的认定都是1个至关重要的法律事实。在当前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仅仅依据当事人自己对婚姻状况的承诺作出公证结论显然是对其他权利人的不负责任。苏州市公证行业在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公证协会的努力协调下,与苏州市、区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核实个人婚姻状况核实工作达成1致。同时,公证处设置专门的联络员、备置电话专线,专人专线负责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专门查实公证申请人以及相关人员的婚姻状况。(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2-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3、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的公证认证手续


国外的结婚证要在国内使用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提供外国结婚证扫描件及双方护照扫描件,各国要求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需要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办理中驻外使馆认证。公证认证后的公证书在国内才能使用,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左右。



4、办理涉外婚姻公证需要的材料,国内如何认证国外婚姻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都是需要在登记国家办理的


提供涉外结婚证原件或者扫描件,夫妻两人护照首页扫描件,填写1份公证认证申请表


先由该国的公证人进行公证


其次把公证好的文件送往该国外交部认证


最后送往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


涉外文书认证不是在国内办理的,国内是没有受理机构的。



5、怎么办理婚姻公证,费用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1般情况下结婚以结婚证为准,不需要婚姻婚姻公证。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则需要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可以进行公证。


公证应当提供以下处理:


(1)申办未婚(未再婚)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及出境时间;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市场,街道劳动服务公司等)出具的未(未再)曾登记结婚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2)申办结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丢失的,由原登记机关换发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人配偶的户口册、护照的复印件;   


(3)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离婚证书及复印件;。



6、涉外婚姻公证认证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程序如下:
1、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
2、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
3、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未婚、未再婚、离婚4类公证。
1、结婚公证结婚公证申请人1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结婚证原件。注:婚姻法颁布以前结婚,没有结婚证的提交单位或知情人(两名)出具的结婚证明,内容为×××与×××于××××年××月××日在××市(县)按照我国传统风俗习惯结婚。
2、未婚公证未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书,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身份证件和复印件(A4纸)及本人1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婚声明书格式如下:未婚声明书声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市××路/街/镇/××号/村,现住××市××路/街/镇××号村,身份证号码: ××××××××××××××××××.我声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1切法律责任.声明人:××××年××月××日未婚公证,申请人也可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提交公证处,由公证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3、未再婚公证未再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再婚声明书,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及本人1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再婚声明书格式如下:未再婚声明书声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市××路/街/镇/××号/村,现住××市××路/街/镇××号村,身份证号码: ××××××××××××××××××.我声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1切法律责任.声明人:××××年××月××日特别提示:(1)未婚声明书公证、未婚证明书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和未再婚声明书公证与原来的经过实体审查的公证书不同,国外使用机构有可能不予采证;(2)声明人作虚假声明要承担1切法律责任.(3)2003年10月以前离境的当事人,办理未婚、未再婚的,可由当事人原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出具未婚、未再婚的证明,由公证处出具未婚、未再婚公证书。
4、离婚公证离婚公证申请人1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离婚证、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应附相应的生效证明。扩展资料:案例:4川姑娘秀娟致电本报,说她今年年底要随其外籍男友回国办理结婚登记。(1)婚姻状况证明由“个人声明”取代“单位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1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出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证件和证明。第14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1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时,应当出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等证件和证明。《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11条第1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证明。由此,中国公民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单位证明”简化为“个人声明”。(2)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手续的改变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上述规定,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手续的改变分为如下两种情形:第1,中国驻外使领馆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的形式,从“直接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实体公证,调整为“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书”办理签名属实的非实体公证。此类公证1般可直接在当地使用,无须办理领事认证。第2,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的形式,同前述1样。不同的是,此类公证1般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之后,1是由中国外交部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2是由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由于1些国家对“婚姻状况实体公证”仍有要求,所以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便成为其中1种替代形式。
2、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种类及其公证认证手续针对上述变化,建议中国公民在办理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之前,务必确认如下事项:(1)注意确认“单身证明”的种类和公证形式目前,各国对“单身证明”的种类和公证形式要求各异,当事人需确认是以下哪种形式:1是“直接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实体公证;2是“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书”签名属实的非实体公证;3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般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由于此类证明只反映当事人在出具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婚姻登记记录,不反映国内法院判决、丧偶及国外结婚离婚等记录,不能当作严格意义上的“单身证明”。(2)注意确认“单身证明”公证须否办理领事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3条规定:“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据此,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认证,1是由中国外交部办理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2是由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领馆办理领事认证。迄今,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单方面免除中国送往该国使用的公证文书的领事认证手续。参考资料来源:武冈市人民政府-如何办理涉外婚姻公证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到国外登记结婚 单身证明公证认证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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