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的三个重要环节是:,办理结婚登记,要迈几道门坎?
1、办理结婚登记的3个重要环节是:
申请,审查,登记。
2、办理结婚登记,要迈几道门坎?
结婚是人生的大事。在结婚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又是最重要的1个环节。那么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履行哪些手续呢?
◆结婚登记申请须双方亲自到场
当事人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不能采取委托他人代理的方式,也不能用书面意见代替本人亲自到场。对于有1方或双方不能本人亲自到场提出结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1律不得进行婚姻登记。夕结婚登记申请须提交的证件。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有下列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
(3)离婚后申请再婚的,还须持有离婚证件(离婚证或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
(4)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区,须持有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5)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是在1方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还须持有该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
结婚登记首先要知道到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除上述机关外,任何单位无权进行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的机关,原则上应当同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相符。当事人双方的户口在1地的,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户口不在1地的,到任何1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均可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申请的审查主要分为两个方面:1是对证件的审查,婚姻登记员要审查当事人所持有的证件是否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要求,证件的内容是否与当事人本人的情况完全相符,证件是否有伪造、涂改或冒名顶替的迹象;2是审查当事人双方是否符合了法定的结婚条件。
审查的期限1般不得超过15天。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凡是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即予以结婚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凡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
◆教您1招:如何补办结婚证
领结婚证要迈几道门坎不容易,结婚证丢了还真让人头疼。其实不用头疼。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 “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所以,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来代替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和结婚证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手续和所需文件是: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无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原结婚登记复印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地方的档案局查阅后复印)、2寸合影照片3张,到民政局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
3、办理结婚登记有哪些条件?
结婚是人生的大事。在结婚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又是最重要的1个环节。那么办理需要履行哪些手续呢?
◆结婚登记申请须双方亲自到场
当事人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不能采取委托他人代理的方式,也不能用书面意见代替本人亲自到场。对于有1方或双方不能本人亲自到场提出结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1律不得进行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申请须提交的证件
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有下列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
(3)离婚后申请的,还须持有件(离婚证或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
(4)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区,须持有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5)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是在1方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还须持有该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
结婚登记首先要知道到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除上述机关外,任何单位无权进行婚姻登记。
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的机关,原则上应当同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相符。当事人双方的户口在1地的,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户口不在1地的,到任何1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均可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申请的审查主要分为两个方面:1是对证件的审查,婚姻登记员要审查当事人所持有的证件是否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要求,证件的内容是否与当事人本人的情况完全相符,证件是否有伪造、涂改或冒名顶替的迹象;2是审查当事人双方是否符合了法定的结婚条件。
审查的期限1般不得超过15天。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凡是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即予以结婚登记,并发给《》;凡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
◆教你1招:如何补办结婚证
领结婚证要迈几道门坎不容易,结婚证丢了还真让人头疼。其实不用头疼。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证明”,所以,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来代替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和结婚证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手续和所需文件是: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无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原结婚登记复印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地方的档案局查阅后复印)、2寸合影照片3张,到民政局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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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结婚登记,要迈几道门坎
结婚是人生的大事。在结婚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又是最重要的1个环节。那么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履行哪些手续呢? ◆结婚登记申请须双方亲自到场 当事人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不能采取委托他人代理的方式,也不能用书面意见代替本人亲自到场。对于有1方或双方不能本人亲自到场提出结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1律不得进行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申请须提交的证件 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有下列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 (3)离婚后申请再婚的,还须持有离婚证件(离婚证或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 (4)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区,须持有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5)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是在1方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还须持有该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 结婚登记首先要知道到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除上述机关外,任何单位无权进行婚姻登记。 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的机关,原则上应当同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相符。当事人双方的户口在1地的,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户口不在1地的,到任何1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均可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申请的审查主要分为两个方面:1是对证件的审查,婚姻登记员要审查当事人所持有的证件是否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要求,证件的内容是否与当事人本人的情况完全相符,证件是否有伪造、涂改或冒名顶替的迹象;2是审查当事人双方是否符合了法定的结婚条件。 审查的期限1般不得超过15天。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凡是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即予以结婚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凡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 ◆教你1招:如何补办结婚证 领结婚证要迈几道门坎不容易,结婚证丢了还真让人头疼。其实不用头疼。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所以,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来代替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和结婚证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5、跨国婚姻在哪里办理结婚证
1、涉外婚姻在哪里办理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1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1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2、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1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3、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涉外结婚办理流程
与外国人办结婚证即进行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与中国内地人普通办理基本大致相同,也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3个环节,在申请环节存在1定区别。
(1)申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1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1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按照我国政府的规定,中国公民中现役军人、外交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准同外国人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涉外婚姻的办理地点1般是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1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1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6、办理结婚登记,要迈几道门坎
结婚是人生的大事。在结婚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又是最重要的1个环节。那么办理需要履行哪些手续呢? ◆结婚登记申请须双方亲自到场 当事人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不能采取委托他人代理的方式,也不能用书面意见代替本人亲自到场。对于有1方或双方不能本人亲自到场提出结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1律不得进行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申请须提交的证件 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有下列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 (3)离婚后申请的,还须持有件(离婚证或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 (4)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区,须持有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5)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是在1方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还须持有该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 结婚登记首先要知道到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除上述机关外,任何单位无权进行婚姻登记。 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的机关,原则上应当同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相符。当事人双方的户口在1地的,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户口不在1地的,到任何1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均可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申请的审查主要分为两个方面:1是对证件的审查,婚姻登记员要审查当事人所持有的证件是否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要求,证件的内容是否与当事人本人的情况完全相符,证件是否有伪造、涂改或冒名顶替的迹象;2是审查当事人双方是否符合了法定的。 审查的期限1般不得超过15天。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凡是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即予以结婚登记,并发给《》;凡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 ◆教你1招:如何补办结婚证 领结婚证要迈几道门坎不容易,结婚证丢了还真让人头疼。其实不用头疼。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所以,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来代替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和结婚证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手续和所需文件是: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无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原结婚登记复印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地方的档案局查阅后复印)、2寸合影照片3张,到民政局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