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公公过户给老公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两个闹离婚,但是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男方跟女方在婚前有一个财产公证,这个房子还可以拍卖吗?
1、婚后公公过户给老公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公公在过户时示明是给老公个人的赠与,那么是老公的个人财产,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第十8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2、夫妻两个闹离婚,但是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男方跟女方在婚前有1个财产公证,这个房子还可以拍卖吗?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1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1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1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1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1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1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1般是1人1半 。如果1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1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1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1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1审1般时6个月,2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1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2次起诉法院1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1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1。
3、请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公证说,离婚后所有财产和孩子归1方所有没有效?
财产可以那样公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后双方抚养义务都会法定存在。因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孩子归1方抚养的内容无效,公证处不会为你进行此内容公证。
4、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做了婚内财产公证,以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和婚内财产公证有出入,按哪个为
以离婚协议为准。
5、请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公证说,离婚后所有财产和孩子归1方所有没有效?
财产可以那样公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后双方抚养义务都会法定存在。因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孩子归1方抚养的内容无效,公证处不会为你进行此内容公证。
6、俩人没结婚之前买的房子 离婚后怎么分配
根据现在新的《婚姻法》规定:1方的婚前(以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时间为准)财产就是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婚前没经过公证也不影响,除非夫妻另有关于共有该房产的书面协议或者结婚后拥有房屋产权的1方同意将另1方的名字添加为房屋权利人。如果离婚,谈不上什么操作,将结婚证发放时间和房屋产权证登记时间1核对就行了。另外,如果婚前购买,房款男方已付清,但房产证却因故在婚后才办理,该房屋的产权依然是男方的,在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