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婚姻法合法年龄?80年代离婚时婚姻法是怎样分房子的
1、8十年代婚姻法合法年龄?
1 新中国结婚的法定婚龄在1981年1月1日前是“男2十岁,女十8岁,始得结婚”。2 从1981年1月1日起至今,“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
2、80年代离婚时婚姻法是怎样分房子的
你好,
1、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1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1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1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1方所有。分得房屋的1方对另1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1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1方所有,另1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1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1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1方可给予1次性经济帮助。